第14章
刑澜顿了顿,没搭理他的胡闹话,端起两只碗转身去厨房洗了。
李柏冬虽然手背受伤,洗不了碗,但也没有闲着,拿起拖把就拖起了地。
他有健身习惯,力气大,单手拖地不成问题,把那大理石地面拖得闪闪发光的,都能当镜子照。
现在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挺懒的,不像老一辈那么勤快。像李柏冬这样眼里有活的,真是隐藏款。
刑澜洗完碗出来,就看见李柏冬已经把客厅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小狗和小猫的各种玩具也已经收拾好了,非常让人省心。
他抽了两张纸巾擦了擦手,淡淡地对李柏冬说:“受伤了就多休息,家里每个月都会有阿姨来打扫,不用你瞎忙。”
“没事儿。”李柏冬看了看自己的手背,乐观地说,“小伤而已,已经快好了。”
他这话倒是提醒刑澜了。
他随手扔下手里的纸巾,三两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李柏冬的手腕,借着客厅明亮的灯光,仔细地看着他的手背。
李柏冬这年轻气盛的,恢复能力果然不错。这才几天时间,伤口就已经淡了不少,看着没有之前那么触目惊心了。
他这人脸长得怪嫩的,眼睛长鼻梁挺,笑起来模样俊俏,颇有一种小黑脸的味道,手却意外地长得粗糙,手指很长,指节粗砺干燥,青筋的线条也很豪迈。
两人一大一小的手放在一块对比,他那猎人般的大手,倒显得刑澜的手又细又白,细皮嫩肉的,好像能完全被包进他的手里。
刑澜垂眸细看良久,最后扔下一句话:“药还得接着涂。”就把他的手松开了。
李柏冬站在原地,感受着手腕上留下的淡淡温度,忽然心情有点低落。
他有些不希望自己的伤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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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要乱动
这场雨接连下了好几天,天气一直阴沉不晴。
不管是李柏冬还是刑澜,这几天都只能被迫居家了。
李柏冬虽然在上网课,那双眼睛也没闲着,每隔几分钟就会跑跑神,看看对面的刑澜在干什么。
每次看他的时候,刑澜都戴着蓝牙耳机在看他的电脑,神色十分认真,专注到丝毫没有察觉他频繁投来的炙热视线。
有时候,李柏冬怀疑刑澜上辈子其实是一个神仙,就是神话里那个托塔李天王,那台最新款的银色笔电就是他在这个科技时代的新塔,每时每刻都拿在手上,寸步不离的。
最近下大雨,小王子没办法出去玩,心情很郁闷,只能趴在主人的脚边,落寞地舔他的脚踝,把那细白纤长的脚踝舔得湿漉漉的。
李柏冬瞥见后,默不作声地过去把这只大胖狗抱了起来,点着它的黑鼻子教训说:“爹地在工作,不要打扰他哦。”
刑澜闻声,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斜了他一眼。
纠正道:“我不是它爸。”
“那你是……”李柏冬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它的哥哥?”
李柏冬每天一口一个“哥”的叫着刑澜,这么一算,原来他和狗是同辈?
刑澜接着低头看电脑,用一种不轻不重的音量随意地定义道:“是室友。”
“……”
好了,这下屋里两人一狗都是同辈了。
不过如果要按入住时间严格来讲,小王子依然算是新搬进来的李柏冬的前辈。
李柏冬下了网课,和他尊贵的萨摩前辈玩了一会儿捡球游戏,揉着它毛绒绒的白色脑袋瓜,笑着说道:“哥,咱家小王子的毛量真好,都堪比赛级的了。”
“像这种品相的萨摩,一定不便宜吧。哥,你当初是哪家宠物店买的呀?”
“不知道,别人送的。”刑澜淡道。
“……送的?”李柏冬有些好奇地抬起眼。
谁家好人随便送别人狗啊,这关系想必不一般。
可是自从住过来后,李柏冬也没见刑澜和谁走得很热络。他性子很冷,就连平时偶尔会聊天的朋友都没几个,更别提关系好到能送他狗的。
“谁送的啊?”他压下心底的千万种猜测,一边故作漫不经心地逗狗,一边试探地问。
他问迟了。刑澜这时已经重新戴上了耳机,专心地处理工作,根本没有听到,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李柏冬垂下眼,也没什么心情招猫逗狗了。
他郁闷地站起身,拖着脚步回卧室了。
刑澜在后面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叫住了他:“等一下。”
李柏冬停住脚步,转过身,神色间流露出一些疑惑。
“昨天晚上我好像听见你咳嗽了。”刑澜从桌边站起来,从身后的柜子里找出一盒药,顺手丢给他,“这药很灵,你待会泡了吃,好像是一天三次,自己看看说明书。”
李柏冬手里拿着药盒,指尖在上面轻轻摩挲,低头不易察觉地笑了一下,又抬起眼睛看着坐回桌边认真工作的刑澜。
其实他并没有感冒,只是嗓子天生对冷空气比较敏感,凉风一吹就想咳嗽。
不过既然刑澜如此关心他,李柏冬当天还是装成虚弱的黛玉,积极主动地给自己泡了药,当着刑澜的面,捏着鼻子愣是把微苦的药喝完了。
也是奇怪,寻常苦死人的药却愣是被他喝出一点甜味,像品尝什么琼浆玉液似的。
然而他俩谁也没想到,白天被催着喝药的人是李柏冬,当晚真正生病的却是刑澜。
-
刑澜这场病来得毫无预兆,睡前还好好的,面色很正常,甚至带些红润,半夜三更的时候,却突然发起了高烧。
他也根本没料想到自己会突然生病,凌晨忽然感觉嗓子有点干疼,想坐起来拿水喝,却发现自己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手臂重得像灌了铅,怎么也抬不起来。
他低头咳嗽一声,视线一片模糊,好不容易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很快又头晕脑胀地重重摔了下去。
身后的李柏冬被他的动作吵醒,半梦半醒地说:“哥,你怎么了?”
刑澜半天没答话,李柏冬心觉不妙,原本的困意立刻消失了,赶紧掀开被子坐起来,把床边的灯点亮。
转头一看,只见刑澜的脸特别红,一贯清透明亮的目光此时变得含水似的朦胧,情况看着特别不对劲。
他探手去摸刑澜的额头,果不其然是滚烫的。
这都不用量体温,李柏冬一摸就能确定。他把手收回来,紧皱着眉,一脸担心地说:“哥,你发烧了,特别烫。”
“嗯……”
刑澜烧得有些迷糊,用仅存的一丝理智强打起精神对李柏冬说:“没事,可能有点着凉了。你帮我去泡杯药,我喝了就行了。”
李柏冬听了他的话,急匆匆地起身走开了。
刑澜还以为他乖乖出去泡药了,坐在床上等了一会儿,偶然间一抬头,却看见他根本没走出房间。
他用最快速度给自己草草换了一套衣服,然后到处翻来翻去,找了些东西塞兜里。
“你干嘛?”刑澜目视着他古怪的行为,咳嗽一声,忍不住问。
“带你去医院。”
李柏冬轻描淡写地说着,自顾自从衣柜的深处翻出他的一件厚外套,转身回到床边,抓着刑澜的肩想给他套上。
“……不要。”
刑澜蹙着眉想抗拒,但他本来力气就没李柏冬大,生了病后更是虚弱,和个布偶娃娃似的任人装扮。
相比起头脑昏沉的刑澜,李柏冬大晚上的却是意外的清醒。
他的目标很明确,手脚很麻利,强行给还在发热的刑澜披上自己的厚外套后,弯下腰,一只手臂穿过他的膝弯,另一只手揽在他的腰侧,果断而轻易地把他打横抱了起来,径自朝着门口的方向走。
刑澜一边咳嗽着,一边用手不停去推他。
“咳……不要。”
“我说了,喝药就行了,你放我下来。”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生病,声音太小,身前的李柏冬就跟根本听不到他的话似的,一意孤行地往门外走,怎么劝都劝不停。
他真是搞不懂李柏冬是怎么想的,这都大半夜了,外面又下着大雨,打车也不一定能打到。
公寓离最近的医院虽然不远,但也有段距离,如果走路少说要走二十来分钟。
受台风天的影响,外面雨势很大,撑着伞走那么久,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倘若半道上突然一道雷劈下来,把李柏冬这个不知死活的花季少男哗啦给弄死了,到时他爸妈就是白发人送金发人,刑澜更是成了千古罪人。
“没事的,哥。”
刑澜都气到想翻白眼了,李柏冬还天真无知地对他灿烂一笑,边开门边低头轻声哄他:“别怕,我带你去医院,你很快就会好的。”
“我不去医院。”刑澜瞪着他,一字一顿强调道,“我、不、去、医、院。”
“李柏冬,放我下来。”
“放我下来。”
李柏冬虽然手背受伤,洗不了碗,但也没有闲着,拿起拖把就拖起了地。
他有健身习惯,力气大,单手拖地不成问题,把那大理石地面拖得闪闪发光的,都能当镜子照。
现在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挺懒的,不像老一辈那么勤快。像李柏冬这样眼里有活的,真是隐藏款。
刑澜洗完碗出来,就看见李柏冬已经把客厅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小狗和小猫的各种玩具也已经收拾好了,非常让人省心。
他抽了两张纸巾擦了擦手,淡淡地对李柏冬说:“受伤了就多休息,家里每个月都会有阿姨来打扫,不用你瞎忙。”
“没事儿。”李柏冬看了看自己的手背,乐观地说,“小伤而已,已经快好了。”
他这话倒是提醒刑澜了。
他随手扔下手里的纸巾,三两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李柏冬的手腕,借着客厅明亮的灯光,仔细地看着他的手背。
李柏冬这年轻气盛的,恢复能力果然不错。这才几天时间,伤口就已经淡了不少,看着没有之前那么触目惊心了。
他这人脸长得怪嫩的,眼睛长鼻梁挺,笑起来模样俊俏,颇有一种小黑脸的味道,手却意外地长得粗糙,手指很长,指节粗砺干燥,青筋的线条也很豪迈。
两人一大一小的手放在一块对比,他那猎人般的大手,倒显得刑澜的手又细又白,细皮嫩肉的,好像能完全被包进他的手里。
刑澜垂眸细看良久,最后扔下一句话:“药还得接着涂。”就把他的手松开了。
李柏冬站在原地,感受着手腕上留下的淡淡温度,忽然心情有点低落。
他有些不希望自己的伤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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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要乱动
这场雨接连下了好几天,天气一直阴沉不晴。
不管是李柏冬还是刑澜,这几天都只能被迫居家了。
李柏冬虽然在上网课,那双眼睛也没闲着,每隔几分钟就会跑跑神,看看对面的刑澜在干什么。
每次看他的时候,刑澜都戴着蓝牙耳机在看他的电脑,神色十分认真,专注到丝毫没有察觉他频繁投来的炙热视线。
有时候,李柏冬怀疑刑澜上辈子其实是一个神仙,就是神话里那个托塔李天王,那台最新款的银色笔电就是他在这个科技时代的新塔,每时每刻都拿在手上,寸步不离的。
最近下大雨,小王子没办法出去玩,心情很郁闷,只能趴在主人的脚边,落寞地舔他的脚踝,把那细白纤长的脚踝舔得湿漉漉的。
李柏冬瞥见后,默不作声地过去把这只大胖狗抱了起来,点着它的黑鼻子教训说:“爹地在工作,不要打扰他哦。”
刑澜闻声,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斜了他一眼。
纠正道:“我不是它爸。”
“那你是……”李柏冬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它的哥哥?”
李柏冬每天一口一个“哥”的叫着刑澜,这么一算,原来他和狗是同辈?
刑澜接着低头看电脑,用一种不轻不重的音量随意地定义道:“是室友。”
“……”
好了,这下屋里两人一狗都是同辈了。
不过如果要按入住时间严格来讲,小王子依然算是新搬进来的李柏冬的前辈。
李柏冬下了网课,和他尊贵的萨摩前辈玩了一会儿捡球游戏,揉着它毛绒绒的白色脑袋瓜,笑着说道:“哥,咱家小王子的毛量真好,都堪比赛级的了。”
“像这种品相的萨摩,一定不便宜吧。哥,你当初是哪家宠物店买的呀?”
“不知道,别人送的。”刑澜淡道。
“……送的?”李柏冬有些好奇地抬起眼。
谁家好人随便送别人狗啊,这关系想必不一般。
可是自从住过来后,李柏冬也没见刑澜和谁走得很热络。他性子很冷,就连平时偶尔会聊天的朋友都没几个,更别提关系好到能送他狗的。
“谁送的啊?”他压下心底的千万种猜测,一边故作漫不经心地逗狗,一边试探地问。
他问迟了。刑澜这时已经重新戴上了耳机,专心地处理工作,根本没有听到,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李柏冬垂下眼,也没什么心情招猫逗狗了。
他郁闷地站起身,拖着脚步回卧室了。
刑澜在后面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叫住了他:“等一下。”
李柏冬停住脚步,转过身,神色间流露出一些疑惑。
“昨天晚上我好像听见你咳嗽了。”刑澜从桌边站起来,从身后的柜子里找出一盒药,顺手丢给他,“这药很灵,你待会泡了吃,好像是一天三次,自己看看说明书。”
李柏冬手里拿着药盒,指尖在上面轻轻摩挲,低头不易察觉地笑了一下,又抬起眼睛看着坐回桌边认真工作的刑澜。
其实他并没有感冒,只是嗓子天生对冷空气比较敏感,凉风一吹就想咳嗽。
不过既然刑澜如此关心他,李柏冬当天还是装成虚弱的黛玉,积极主动地给自己泡了药,当着刑澜的面,捏着鼻子愣是把微苦的药喝完了。
也是奇怪,寻常苦死人的药却愣是被他喝出一点甜味,像品尝什么琼浆玉液似的。
然而他俩谁也没想到,白天被催着喝药的人是李柏冬,当晚真正生病的却是刑澜。
-
刑澜这场病来得毫无预兆,睡前还好好的,面色很正常,甚至带些红润,半夜三更的时候,却突然发起了高烧。
他也根本没料想到自己会突然生病,凌晨忽然感觉嗓子有点干疼,想坐起来拿水喝,却发现自己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手臂重得像灌了铅,怎么也抬不起来。
他低头咳嗽一声,视线一片模糊,好不容易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很快又头晕脑胀地重重摔了下去。
身后的李柏冬被他的动作吵醒,半梦半醒地说:“哥,你怎么了?”
刑澜半天没答话,李柏冬心觉不妙,原本的困意立刻消失了,赶紧掀开被子坐起来,把床边的灯点亮。
转头一看,只见刑澜的脸特别红,一贯清透明亮的目光此时变得含水似的朦胧,情况看着特别不对劲。
他探手去摸刑澜的额头,果不其然是滚烫的。
这都不用量体温,李柏冬一摸就能确定。他把手收回来,紧皱着眉,一脸担心地说:“哥,你发烧了,特别烫。”
“嗯……”
刑澜烧得有些迷糊,用仅存的一丝理智强打起精神对李柏冬说:“没事,可能有点着凉了。你帮我去泡杯药,我喝了就行了。”
李柏冬听了他的话,急匆匆地起身走开了。
刑澜还以为他乖乖出去泡药了,坐在床上等了一会儿,偶然间一抬头,却看见他根本没走出房间。
他用最快速度给自己草草换了一套衣服,然后到处翻来翻去,找了些东西塞兜里。
“你干嘛?”刑澜目视着他古怪的行为,咳嗽一声,忍不住问。
“带你去医院。”
李柏冬轻描淡写地说着,自顾自从衣柜的深处翻出他的一件厚外套,转身回到床边,抓着刑澜的肩想给他套上。
“……不要。”
刑澜蹙着眉想抗拒,但他本来力气就没李柏冬大,生了病后更是虚弱,和个布偶娃娃似的任人装扮。
相比起头脑昏沉的刑澜,李柏冬大晚上的却是意外的清醒。
他的目标很明确,手脚很麻利,强行给还在发热的刑澜披上自己的厚外套后,弯下腰,一只手臂穿过他的膝弯,另一只手揽在他的腰侧,果断而轻易地把他打横抱了起来,径自朝着门口的方向走。
刑澜一边咳嗽着,一边用手不停去推他。
“咳……不要。”
“我说了,喝药就行了,你放我下来。”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生病,声音太小,身前的李柏冬就跟根本听不到他的话似的,一意孤行地往门外走,怎么劝都劝不停。
他真是搞不懂李柏冬是怎么想的,这都大半夜了,外面又下着大雨,打车也不一定能打到。
公寓离最近的医院虽然不远,但也有段距离,如果走路少说要走二十来分钟。
受台风天的影响,外面雨势很大,撑着伞走那么久,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倘若半道上突然一道雷劈下来,把李柏冬这个不知死活的花季少男哗啦给弄死了,到时他爸妈就是白发人送金发人,刑澜更是成了千古罪人。
“没事的,哥。”
刑澜都气到想翻白眼了,李柏冬还天真无知地对他灿烂一笑,边开门边低头轻声哄他:“别怕,我带你去医院,你很快就会好的。”
“我不去医院。”刑澜瞪着他,一字一顿强调道,“我、不、去、医、院。”
“李柏冬,放我下来。”
“放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