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本书由 dengxiaoyan1330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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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在高一
作者:学生手册
文案:
高一的程一为(努力学习,与人为善),却有个(阴阳怪气)的室友,亏他也能忍得了。
室友表示:妈的智障。
程一为表示:呵呵,作为一个重生到高一的中年男人,就不和你计较了。
文章讲的就是一个重生到高一打算这辈子孤独终老的中年老男人,动了春心,勇敢去爱、去成长的故事。
【老黄瓜刷绿漆】
【中年大叔装嫩成长史】
【攻受双洁!!!关于年龄问题,我得修改,不过我还不确定怎么改,因为不能开未成年车,但是我又喜欢他们亲亲还有摸?摸?】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重生 励志人生 现代架空
主角:程一为 ┃ 配角:岳芃 ┃ 其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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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大巴车上的小孩有些闹腾,叽叽喳喳的,惹人不清净。一为把耳机摘下来,揉了揉太阳穴,然后看了看手表,2:30,快到家了。
一为是个高一的学生,成绩还算可以,不然也考不上师大附中。师大附中什么都好,就是离家远着,加上是寄宿制,一个月就放假两天半,两天半的时间花在坐车上来回加起来也得半天了,也就相当于放了两天的假。这两天假对于他们这种在外地求学的人来说,已经很珍贵了。
一为家里离汽车站有一定的距离,一为妈妈掐好时间骑着她的小电动过来载一为回家。一为妈妈姓王,王丽莎,一个很普通的中年女人,容貌倒是不错,但没有怎么保养,也不喜欢化妆,所以看上去比较普通。
剪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的是应季的冬装,很是得体。
王丽莎是个图书馆管理员,工资不高,工作清闲,闲来无事就读书看报,本来还得操心孩子的吃饭睡觉,孩子去了封闭学校念高中,她就更清闲了,也更显得年轻了,和一为上辈子见最后一面的母亲完全不同。
一为从大巴侧边取出他的行李箱,走出汽车站的后门,就看到了自己的母亲,有些眼酸,“妈妈。”
“小为呀,快上车。”一为虚岁16,上了高中长了不少个子,现在大概有170cm左右,腿挺长的,跨一下就上了车,搂住妈妈的腰,趴在背上汲取母亲的温度,那是一种踏实的感觉。
“中午吃饭了吗?肯定还没有吧。”王丽莎发动她的小电动,一边骑着车一边问一为。
“嗯,想到要回来就不想吃了。食堂在周五和周日是最不好吃的。”
“那有没有小卖部买些东西垫垫肚子。”
“不想吃那些面包,不好吃。”
“哎呀,那不饿坏了,家里给你炖了干贝鲜鲍汤,回去先吃上,其他有什么想吃的,我再给你煮,或者是出来买。”王丽萍加快了电动车的时候速度。
大概过了五分钟,就到家里了,现在一为家住的房子是十二年前买的商品房,总共六层楼,没有电梯,一为家住在三楼。
把电动车停在车棚里面,王丽萍要帮一为把箱子提上去,前几次回家,一为总是理所当然地享受母亲的服务,明明自己已经比母亲高,比母亲强壮,这点小事应该自己做才对。
一为抢过箱子,“妈,不重的,我自己来。”提着箱子一下子上三楼,是有点喘的,应该加强锻炼呀,现在就是只弱鸡,虽然以后也没好到哪去,一为自嘲地笑了一下。
一为家不大,就80多平方米,王丽莎不止一次嫌家里小,但是家里又不是特别有钱,买不起大房子,只能将就地住着。王丽莎算是一个比较有生活品位的人,家里打扫的很干净,布置的也挺温馨的,但装修风格一看就是十几年前的。
一为妈一回到家就去帮一为盛汤了,干贝,也就是瑶柱,和鲍鱼还有两三块肉,还有着姜丝,一起在炖锅上熬上两三个小时,瑶柱几乎都溶在汤里面了,是又烫又鲜美。一为很喜欢这个汤,王丽莎总想给儿子他最想要的东西。
一为低头喝汤,王丽莎问“有哪些衣服是要洗的?”
“妈,先别忙活,拿个碗,也一起喝吧。”
“看你喝我就高兴了,有哪些脏衣服要洗,我得赶紧给你洗咯,不然就又臭了。”
一为老脸一红,“箱子里都是。”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当小红重生时》,火热更新中,求各位大佬移步看看,要是喜欢的话,给个收藏就是最好的奖励了!
☆、往事
高中的一为活的特别糙,高中第一次住校,他的生活技能几乎为零,加上宿舍那群大小伙子也没几个是利索人,衣服都是每周末家长可以探望的时候王丽莎上去帮他洗或者是放月假的时候带回来给她洗。
上了大学,一为喜欢上了同宿舍的岳堇,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为了岳堇,变得”贤良淑德”,变得自卑自贱,岳堇是个直男,却喜欢钓着他,按岳堇的话说“免费的保姆干嘛不要。”
一为爱了岳堇十年,他应该最美好的青春都献给了这个男人,直到他结婚了他还爱着他,多么可悲可笑。
一为的道德和最后的底线要求他离开岳堇,可岳堇不知道是怎么了,却不愿意放过他。连岳堇的妻子都怀疑上了一为。一为的生日那天,岳堇来一为公司楼下接一为下班,一为也想和岳堇说清楚,不愿意在这样纠缠下去。结果岳堇不愿意,强吻了一为,盼了十年盼来这么个吻,没有甜蜜,只有说不出口的恶心。
岳堇的妻子本来就怀疑他们两个人有什么,派来私家侦探跟踪他们,拍下了这一幕。
岳堇的妻子是喜欢岳堇的,不管出于各种心情,她咽不下这口气,将照片寄到了一为的公司和家里。
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在加深,但是这种成见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再加上与一为纠缠的那个男人是个有夫之妇,舆论的压力几乎都要将一为压垮。
一为还没有将一为压垮,先将一为的父亲压垮了。一为的父亲程河西是个再古板不过的男人,又有着高血压,一时气不过,就给中风了。
为了躲避这些风言风语,也为了给父亲寻求更好的治疗,一为卖掉家里的房子,又打通了一些关系,到了美国去。
一为是搞计算机的,但慧谷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了,在米国,日子过得并不是特别好,母亲照顾父亲,一为就在硅谷找了份清洁工的工作,蓝领的工资并不低,一为又是个善于学习的,清洁工作做的好,又常常帮助那些精英们做着力所能及的小事,终于有一天机会降临了,一为有了可以成为白领的机会。初级白领工资低,一为更加省吃俭用地过日子。
认真、刻苦,加上一定的天赋,一为成为华尔街一颗耀眼的新星。
积累大量财富,一为除了赡养父母,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一生未娶,资助了许多孩子上学。在外人看来,是个成功的有钱人、孝子以及慈善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一个被伤透了心的普通人。
一为的父母老而思乡,一为自知亏欠父母许多,自然是事事以父母为先。却不料,飞机失事了,一睁眼,就回到了高一。
没什么事情是一为承受不来了。况且,又能见到相对年轻健康的父母,想想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
“这么多臭袜子呀。阿为呀,要学些自己洗一下,你宿舍的人都不嫌弃你吗?”母亲的声音将一为的思绪拉了回来。
“妈,你先放着,把衣服扔洗衣机就好,袜子我等一下再自己洗。”重生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周五早上了,行李周四晚上小一为已经塞好了,一为早就忘记里面有些什么了,花了一上午消化重生这件事情,能缓过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哪还能在意这些小事呀。
“妈这次再帮你洗一下,下次你可要自己洗。”母亲这句话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但是,下一次还是会说这句话,然后将一为的衣服给洗了的。王丽莎是舍不得儿子干活的,特别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干活。
阳台的水声哗啦啦啦,一为默默给母亲留了一碗汤之后去把碗筷都给洗了。
然后拿上睡衣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打算去睡一觉,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为在40多岁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候他的身子有些不好,是早年损的太厉害了,所以注重养生。
王丽莎洗好衣服,看到一为在睡觉有些吃惊,一般一放月假回来一为就开始玩电脑的,没办法,被关了一个月出来了总是要发泄发泄的,看到桌子上留的那碗汤和已经洗好的碗筷。心中很是安慰,孩子大了,自己会想了。
☆、一家人
程河西是镇上的一个小干部,今天凑巧下乡去,一下班就赶紧回家来看儿子。
回家的街上有卖卤猪耳朵的,一为就好这口,程河西大手一挥,买了一斤回家。
王丽莎又去上班了,一为醒来后水果已经洗好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看时间,四点钟,还算早,吃了水果。
一为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拿起来看,英语当年是最不行的,现在反而成为最简单的,毕竟是在美帝国呆了快大半辈子,数学也还好,就是其他的科目,可以说,一窍不通。还有一个月就期末考,想想就有些头疼。
把语文课本上该背的先抄在笔记本上,这字还是不行呀,一切任重道远。
英语先不管,其他科目稍微翻翻书,心里大致有个底,就快五点了。
一为去准备煮粥晚上吃。三个人大概半斤米就差不多了,放上三分之二锅的水在高压锅上,用电磁炉开大火煮上个十分钟就差不多了。电磁炉有定时功能,不用管。一为就拿起笔记本开始背语文。
程河西回来见到的就是儿子这般刻苦模样,儿子以前读书可不是这样,凭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吊儿郎当的读一点是一点。对于现在一为的认真,程河西很是欣慰。
就应该多割点猪耳朵回来,给儿子补补脑子。啊,不对,买猪脑子才对,就是不知道儿子吃不吃这个。
“爸,你回来了。”一为听到开门的声音。
“对,”程河西换上拖鞋,走到一为旁边,“读的是语文?也对,上次你语文没考好,是该多读读,我给你买了猪耳朵,现在吃吗?”
“先不吃,爸你先去喝一下茶,壶里的水刚刚烧的,应该还不是特别凉。”
一为走出房间,打开冰箱瞧了瞧,蔬菜堆满了冰箱,肯定是外婆种的,家里的蔬菜都是外婆给的。很多年没见过外婆了,真的很多年了。
拿出一颗白菜,打算做白菜卤,白菜和肉炒熟后打卤下去,再炖一会,最后盖上锅收汁,这是一为学会的第一道菜。
在喝水的程河西听见厨房发出的声响,赶紧过来,“儿子,等你妈妈回来让她煮,这些东西你不会的。”
“让我试试看吧,这个菜挺简单的,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一为笑着把父亲推出了厨房,然后关上厨房门,打开吸油烟机,热锅倒油,放蒜头下去煸,等出了味道再倒进去洗干净切好的肉,肉炒的稍微变色后再倒入白菜,大火爆炒一会后加点水炖一会,红薯粉加水搅拌均匀,倒进去打卤,盖上盖子收汁装盘,就好了。
麻利地洗了锅,又煎了鸡蛋,晚上吃了这些就够了。把菜端出去后,一为回厨房收拾灶台,正收拾呢,妈妈回来了。
“老程,你煮的?破天荒呀!”一为家一进门就是餐厅,所以王丽莎一回来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菜。
“儿子煮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程河西是不太相信一为的手艺,一为孩子只是一时新鲜想下下厨,又或者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什么任务,所以也没拦着儿子去“浪费”食材。
儿子煮的,再难吃也得全部吃掉,对不对。实在不能吃,不还有猪耳朵和家里常备的榨菜嘛。
“哎呦,乖儿子,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这时一为已经把碗筷给拿过来了。
味道还可以嘛,第一次做就能出师了,不错不错。等吃好后一为抢着要去洗碗,被王丽莎拦住了,“快去玩一会,妈来做就好了。”
想到记忆模糊的古诗词,唉,还是先搞定这个再说吧。
☆、高一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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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在高一
作者: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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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程一为(努力学习,与人为善),却有个(阴阳怪气)的室友,亏他也能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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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为表示:呵呵,作为一个重生到高一的中年男人,就不和你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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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大巴车上的小孩有些闹腾,叽叽喳喳的,惹人不清净。一为把耳机摘下来,揉了揉太阳穴,然后看了看手表,2:30,快到家了。
一为是个高一的学生,成绩还算可以,不然也考不上师大附中。师大附中什么都好,就是离家远着,加上是寄宿制,一个月就放假两天半,两天半的时间花在坐车上来回加起来也得半天了,也就相当于放了两天的假。这两天假对于他们这种在外地求学的人来说,已经很珍贵了。
一为家里离汽车站有一定的距离,一为妈妈掐好时间骑着她的小电动过来载一为回家。一为妈妈姓王,王丽莎,一个很普通的中年女人,容貌倒是不错,但没有怎么保养,也不喜欢化妆,所以看上去比较普通。
剪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的是应季的冬装,很是得体。
王丽莎是个图书馆管理员,工资不高,工作清闲,闲来无事就读书看报,本来还得操心孩子的吃饭睡觉,孩子去了封闭学校念高中,她就更清闲了,也更显得年轻了,和一为上辈子见最后一面的母亲完全不同。
一为从大巴侧边取出他的行李箱,走出汽车站的后门,就看到了自己的母亲,有些眼酸,“妈妈。”
“小为呀,快上车。”一为虚岁16,上了高中长了不少个子,现在大概有170cm左右,腿挺长的,跨一下就上了车,搂住妈妈的腰,趴在背上汲取母亲的温度,那是一种踏实的感觉。
“中午吃饭了吗?肯定还没有吧。”王丽莎发动她的小电动,一边骑着车一边问一为。
“嗯,想到要回来就不想吃了。食堂在周五和周日是最不好吃的。”
“那有没有小卖部买些东西垫垫肚子。”
“不想吃那些面包,不好吃。”
“哎呀,那不饿坏了,家里给你炖了干贝鲜鲍汤,回去先吃上,其他有什么想吃的,我再给你煮,或者是出来买。”王丽萍加快了电动车的时候速度。
大概过了五分钟,就到家里了,现在一为家住的房子是十二年前买的商品房,总共六层楼,没有电梯,一为家住在三楼。
把电动车停在车棚里面,王丽萍要帮一为把箱子提上去,前几次回家,一为总是理所当然地享受母亲的服务,明明自己已经比母亲高,比母亲强壮,这点小事应该自己做才对。
一为抢过箱子,“妈,不重的,我自己来。”提着箱子一下子上三楼,是有点喘的,应该加强锻炼呀,现在就是只弱鸡,虽然以后也没好到哪去,一为自嘲地笑了一下。
一为家不大,就80多平方米,王丽莎不止一次嫌家里小,但是家里又不是特别有钱,买不起大房子,只能将就地住着。王丽莎算是一个比较有生活品位的人,家里打扫的很干净,布置的也挺温馨的,但装修风格一看就是十几年前的。
一为妈一回到家就去帮一为盛汤了,干贝,也就是瑶柱,和鲍鱼还有两三块肉,还有着姜丝,一起在炖锅上熬上两三个小时,瑶柱几乎都溶在汤里面了,是又烫又鲜美。一为很喜欢这个汤,王丽莎总想给儿子他最想要的东西。
一为低头喝汤,王丽莎问“有哪些衣服是要洗的?”
“妈,先别忙活,拿个碗,也一起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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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一为活的特别糙,高中第一次住校,他的生活技能几乎为零,加上宿舍那群大小伙子也没几个是利索人,衣服都是每周末家长可以探望的时候王丽莎上去帮他洗或者是放月假的时候带回来给她洗。
上了大学,一为喜欢上了同宿舍的岳堇,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为了岳堇,变得”贤良淑德”,变得自卑自贱,岳堇是个直男,却喜欢钓着他,按岳堇的话说“免费的保姆干嘛不要。”
一为爱了岳堇十年,他应该最美好的青春都献给了这个男人,直到他结婚了他还爱着他,多么可悲可笑。
一为的道德和最后的底线要求他离开岳堇,可岳堇不知道是怎么了,却不愿意放过他。连岳堇的妻子都怀疑上了一为。一为的生日那天,岳堇来一为公司楼下接一为下班,一为也想和岳堇说清楚,不愿意在这样纠缠下去。结果岳堇不愿意,强吻了一为,盼了十年盼来这么个吻,没有甜蜜,只有说不出口的恶心。
岳堇的妻子本来就怀疑他们两个人有什么,派来私家侦探跟踪他们,拍下了这一幕。
岳堇的妻子是喜欢岳堇的,不管出于各种心情,她咽不下这口气,将照片寄到了一为的公司和家里。
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在加深,但是这种成见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再加上与一为纠缠的那个男人是个有夫之妇,舆论的压力几乎都要将一为压垮。
一为还没有将一为压垮,先将一为的父亲压垮了。一为的父亲程河西是个再古板不过的男人,又有着高血压,一时气不过,就给中风了。
为了躲避这些风言风语,也为了给父亲寻求更好的治疗,一为卖掉家里的房子,又打通了一些关系,到了美国去。
一为是搞计算机的,但慧谷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了,在米国,日子过得并不是特别好,母亲照顾父亲,一为就在硅谷找了份清洁工的工作,蓝领的工资并不低,一为又是个善于学习的,清洁工作做的好,又常常帮助那些精英们做着力所能及的小事,终于有一天机会降临了,一为有了可以成为白领的机会。初级白领工资低,一为更加省吃俭用地过日子。
认真、刻苦,加上一定的天赋,一为成为华尔街一颗耀眼的新星。
积累大量财富,一为除了赡养父母,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一生未娶,资助了许多孩子上学。在外人看来,是个成功的有钱人、孝子以及慈善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一个被伤透了心的普通人。
一为的父母老而思乡,一为自知亏欠父母许多,自然是事事以父母为先。却不料,飞机失事了,一睁眼,就回到了高一。
没什么事情是一为承受不来了。况且,又能见到相对年轻健康的父母,想想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
“这么多臭袜子呀。阿为呀,要学些自己洗一下,你宿舍的人都不嫌弃你吗?”母亲的声音将一为的思绪拉了回来。
“妈,你先放着,把衣服扔洗衣机就好,袜子我等一下再自己洗。”重生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周五早上了,行李周四晚上小一为已经塞好了,一为早就忘记里面有些什么了,花了一上午消化重生这件事情,能缓过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哪还能在意这些小事呀。
“妈这次再帮你洗一下,下次你可要自己洗。”母亲这句话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但是,下一次还是会说这句话,然后将一为的衣服给洗了的。王丽莎是舍不得儿子干活的,特别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干活。
阳台的水声哗啦啦啦,一为默默给母亲留了一碗汤之后去把碗筷都给洗了。
然后拿上睡衣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打算去睡一觉,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为在40多岁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候他的身子有些不好,是早年损的太厉害了,所以注重养生。
王丽莎洗好衣服,看到一为在睡觉有些吃惊,一般一放月假回来一为就开始玩电脑的,没办法,被关了一个月出来了总是要发泄发泄的,看到桌子上留的那碗汤和已经洗好的碗筷。心中很是安慰,孩子大了,自己会想了。
☆、一家人
程河西是镇上的一个小干部,今天凑巧下乡去,一下班就赶紧回家来看儿子。
回家的街上有卖卤猪耳朵的,一为就好这口,程河西大手一挥,买了一斤回家。
王丽莎又去上班了,一为醒来后水果已经洗好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看时间,四点钟,还算早,吃了水果。
一为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拿起来看,英语当年是最不行的,现在反而成为最简单的,毕竟是在美帝国呆了快大半辈子,数学也还好,就是其他的科目,可以说,一窍不通。还有一个月就期末考,想想就有些头疼。
把语文课本上该背的先抄在笔记本上,这字还是不行呀,一切任重道远。
英语先不管,其他科目稍微翻翻书,心里大致有个底,就快五点了。
一为去准备煮粥晚上吃。三个人大概半斤米就差不多了,放上三分之二锅的水在高压锅上,用电磁炉开大火煮上个十分钟就差不多了。电磁炉有定时功能,不用管。一为就拿起笔记本开始背语文。
程河西回来见到的就是儿子这般刻苦模样,儿子以前读书可不是这样,凭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吊儿郎当的读一点是一点。对于现在一为的认真,程河西很是欣慰。
就应该多割点猪耳朵回来,给儿子补补脑子。啊,不对,买猪脑子才对,就是不知道儿子吃不吃这个。
“爸,你回来了。”一为听到开门的声音。
“对,”程河西换上拖鞋,走到一为旁边,“读的是语文?也对,上次你语文没考好,是该多读读,我给你买了猪耳朵,现在吃吗?”
“先不吃,爸你先去喝一下茶,壶里的水刚刚烧的,应该还不是特别凉。”
一为走出房间,打开冰箱瞧了瞧,蔬菜堆满了冰箱,肯定是外婆种的,家里的蔬菜都是外婆给的。很多年没见过外婆了,真的很多年了。
拿出一颗白菜,打算做白菜卤,白菜和肉炒熟后打卤下去,再炖一会,最后盖上锅收汁,这是一为学会的第一道菜。
在喝水的程河西听见厨房发出的声响,赶紧过来,“儿子,等你妈妈回来让她煮,这些东西你不会的。”
“让我试试看吧,这个菜挺简单的,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一为笑着把父亲推出了厨房,然后关上厨房门,打开吸油烟机,热锅倒油,放蒜头下去煸,等出了味道再倒进去洗干净切好的肉,肉炒的稍微变色后再倒入白菜,大火爆炒一会后加点水炖一会,红薯粉加水搅拌均匀,倒进去打卤,盖上盖子收汁装盘,就好了。
麻利地洗了锅,又煎了鸡蛋,晚上吃了这些就够了。把菜端出去后,一为回厨房收拾灶台,正收拾呢,妈妈回来了。
“老程,你煮的?破天荒呀!”一为家一进门就是餐厅,所以王丽莎一回来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菜。
“儿子煮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程河西是不太相信一为的手艺,一为孩子只是一时新鲜想下下厨,又或者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什么任务,所以也没拦着儿子去“浪费”食材。
儿子煮的,再难吃也得全部吃掉,对不对。实在不能吃,不还有猪耳朵和家里常备的榨菜嘛。
“哎呦,乖儿子,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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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