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对方是个小姑娘,何云一不想和她计较,但脸色非常难看。
  王瑞心想,如果跟他说,这女子跟自己表白过,不是彼此找麻烦呢么。
  “就是对面兽医官卞家的女儿,不知道怎么出现在了我房里。”王瑞对胭脂道:“不知道你怎么进来的,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你快回去吧。”
  这、这简直匪夷所思,王公子没道理不对她动心啊,她在来之前,在别的书生身上验证过无数次了,她就是能让他们趋之若鹜,神魂颠倒。
  胭脂气的跺脚:“你到底怎么回事?”
  王瑞一头雾水:“我才要问你怎么回事呢,你爹在对门等你吃早饭呢吧,快回家去。”
  胭脂欲哭无泪,她想不通,难道王公子真的纯粹到从没在心底渴求过任何女人。
  从没奢求过属于自己的“颜如玉”么。
  第93章 吸引力
  胭脂被下了逐客令, 悲愤的跳回了账本里,回到了混沌的空间内, 漂浮着。
  她揪心, 为何王公子不对她动心呢。
  像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读书呢,而且他看着斯斯文文,怎么看都是书生。
  胭脂嘴巴撅的老高,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而且叫她变成颜如玉的那对父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时,她忽然听到有人道:“‘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如此发奋读书,还愁没有漂亮的妻子吗?”
  她眉头一簇, 循着声音飞了过去,这一次, 她跳出书页后, 连她都震惊了, 真是汗牛充栋,她爹的书就够多了,跟这人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 不值一提。
  书籍一直从地上堆到房顶, 出了门窗的那面墙,其他三面都是书籍。
  这时,桌子后面坐着的书生, 正惊愕的张大了嘴巴:“你、你是颜如玉,你真的存在?”说着,反复看了看自己手里这本《后汉书》。
  “我当然存在,在你面前你还不信么?”胭脂笑问:“我和你想象中的一样吗?”
  “一样一样,我一直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果然没骗人。”书生起身朝她走来:“我叫郎玉柱,郎君的郎,玉石的玉……”
  不等他说完,胭脂只觉得他呆头呆脑的,长相也一般,远不如王公子可心,失望的想,果然期盼颜如玉的都是书呆子。
  她验证了自己的魅力,一扭头,又飞回书中去了。
  郎玉柱慌忙拾起桌上的书本,反复摸了摸:“诶?颜如玉呢?”确定屋内没有那名女子后,他失望的坐回桌前:“我莫不是眼花了?”
  胭脂返回了混沌中,悲从心中来,就算无数个郎玉柱这种书呆子喜欢她又有什么用呢,王公子对她根本不动心。
  而且就算是郎玉柱,喜欢的也是他自己心目中的美人,并不是她卞胭脂。
  她鼻子发酸,心情跌倒了谷底,感觉那人也只是爱她的颜色,对她缺少尊重。
  如果自己只是被书生们倾慕,想要霸占她的美色,她这样也没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她听到有人唤她的名字:“颜如玉,颜如玉你出来——”
  她只觉得身子一轻,被拽了出去,她落到地上,定睛看四周,就见那天的父子正笑盈盈的看她。
  她身处一户普通的农家屋内,屋里还放着农具,她早前就觉得这对父子不是达官贵人,没想到竟然只是普通的农户。
  白广平父子刚从城里卖艺回来,又拉拢了几个对门派感兴趣的人,现在心情很好。
  “你也当了几天颜如玉了,感觉怎么样?”白广平坐到炕上笑道。
  “……不怎么样……确实有人钟情我,但是我看上的人,仍旧对我爱答不理。”胭脂嘀咕:“不是每个读书人都爱颜如玉。”
  白广平听了,迟疑了一下,哈哈一笑:“是啊,权钱美色嘛,对男人来说,权钱拍在美色之前,另外也有读书人不爱美色或者只爱男色的。”
  胭脂咬唇,想起王公子所说的他家里妻妾成群,有妾也有通房,心想他不是爱男色,便道:“他可能只是对美色厌烦了,那我该怎么办呢?”
  白广平对儿子道:“虎子,你跟姐姐说说该怎么办?”
  虎子笑道:“爹,你不是都说了么,男人爱权钱美色,既然不爱美色,就是爱权和钱喽,姐姐啊,你给你中意的公子权和钱,她就喜欢你了。”
  “我、我爹只是个开兽医馆的,哪有权和钱呀,我要是这两样东西也就不会现在这般了。”
  白广平纠正道:“你现在是颜如玉。《励学篇》怎么说的?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车马多如簇,书中自有颜如玉。你颜如玉是唯一一个活物,你是整个诗文的灵魂,你难道还驾驭不了黄金屋吗?”
  胭脂受了点拨,有点开窍了:“我要回去了。”说完,见桌上有一本摊开的书卷,飞身钻了进去。
  等她走了,是虎子和合上书卷,手杵在上面道:“爹,这个女人真的能做好颜如玉吗?上一个都跑去和人生孩子了,我怕她也不争气,叫门主生气。”
  “走着瞧吧,不行再换一个。”
  虎子咬着指尖:“这年月找个合适的颜如玉都这么难,唉。”
  “小大人。”
  胭脂回到混沌中,不停逡巡着,飞了许久,果然看到了许多幻想,成片的高楼豪宅,如海水一般涌动的银山银海,还有无数的鲜衣怒马的奴仆。
  她心中坚定的想着,我是颜如玉,是这个世界里的最重要的人物,你们都得听我的。
  此念一出,就见这些景致,嗖嗖嗖竟然变成了一张张图画,飞进了她体内。
  “哈哈,王公子,这里你往哪里逃。”
  ——
  王瑞与何云一在城里住了小半个月了,附近的情况也都摸熟了,尤其是哪个馆子的酒菜好吃,王瑞心中都有数。
  这一日,风和日丽,王瑞与何云一出了客栈,往主街溜达找酒楼用饭。
  不经意间,王瑞就见一条胡同口站着个领口微微敞开,雪白的脖子半遮半掩的女子,画着淡妆,嘴角含笑的看他。
  这种人,王瑞在阳信县混的时候常能遇到,是半掩门,俗称的暗娼。
  可能见他穿着富贵,像是有钱人,所以才想挑逗他,做他生意。
  女子见王瑞瞧她,抛了个媚眼给他,何云一察觉了,皱眉睃他,王瑞赶紧将目光从女人身上收回来。
  他真不是故意的,那么个大活人杵在胡同口,不小心看了一眼罢了。
  拐过前面的路口,便能上主街了,王瑞脚步加快了几下,就在这时,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瞧,是一张折叠的纸。
  他挑挑眉,全没当回事,继续往前大步走。
  胭脂在纸张中气得心中冒火,王公子根本不碰书本,她连冒出的来机会都没有,所以才使出这样的法子,想叫他在路上捡起一封信,可惜王公子一脚踩过去,根本没有停留的意思。
  胭脂气呼呼的噘嘴:“你等着,这一次你见到我,一定离不开我。”
  王瑞最近别说摸书本了,连字都没看几个,何云一也不督促他读书,之前叫他勤奋用功,主要是希望他金榜题名,封妻荫子,现在么,他俩在一起了,王瑞总不能再考取功名去做官罢。
  而且他也看出来了,他根本就对科举没兴趣,也不向往权力。
  俩人到了一座临江的酒楼内,王瑞是下馆子小能手,要了雅间落座后,叫小二报菜名,点了菜后,等着上菜。
  何云一见这雅间只有他俩,等菜的功夫又怪无聊的,不禁想对他做点什么。
  他现在有些理解霄阳子的感受了,喜欢一个人,不管有了什么进展,都还是想更进一步。
  这时店小二再度回来,端来了小菜和果盘,一一搁在桌上:“两位客官慢用。”退了出去。
  王瑞拿起一块梨肉,左右看了看:“这种果盘最要小心,一般不是烂的就是坏的,挖去坏的部分,然后切吧切吧拿给客人吃。”见梨肉周围果然有一点残留的烂黄色,不由得吐了一口气:“啧。”
  何云一道:“那就吃新鲜的。”说罢,捡过盘子里的一块梨肉扔在了地上,用茶壶中的往上一浇,竟从梨肉内生出无数的根芽,盘根错节的迅速生长,一会儿就长成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梨树。
  王瑞揉了揉眼睛:“假的吧,这地面也不是土地啊,在地板上用茶水也能种出梨树吗?”而且埋进去的是梨肉也不是梨核。话虽这么说,但繁茂的枝叶几乎抵在他跟前,他不仅看得清树叶的纹理,甚至能闻到清新的香气。
  此时,梨树已经长成,转眼间开花、结果,又大又香的梨子挂满了枝头。
  “是不是真的,你吃一个就不知道了。”
  王瑞伸手摘下一个梨子,咬了一口,香脆多汁:“是真的……”
  何云一摘下几个梨子放在桌上,然后一挥手,那梨树慢慢回缩,最后又恢复成了一块梨肉。
  做完这一切,等待着王瑞的惊呼和夸奖,果然就见王瑞一脸好奇的追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嗯……这个……”何云一望棚顶,卖起了关子,到底说是不说呢:“要不然……你……”
  “要不然什么?”王瑞又不傻,这种时候提条件,逃不出亲亲抱抱之类的,他一皱眉:“……不太好吧,到底是在外面。”
  何云一勾唇坏笑道:“不好什么?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以为我要说什么。”
  装,继续装,王瑞打了个哈欠,意兴阑珊的道:“既然你不想说什么,那就算了,我也不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嘁,憋死你。
  何云一挑眉:“好啊,正好我也懒得说。”
  哼,你就好奇去吧。
  两人互相瞅了对方一眼,都强忍住笑,谁先笑出来谁就输了。
  就在“僵持”的时候,何云一忽地察觉到了什么,往一面墙上看去,就见墙上钻出了个女子,正是那日的“胭脂”。
  胭脂落在地上,抚了抚云鬓,这座临江酒楼,常有文人骚客来饮酒,墙上提着他们的诗句,能承载文气诗句的地方就是“书”,毕竟在有纸之前,读书人读的还是竹简。
  何云一被人打扰,心情顿时坏了:“你要做什么?”
  胭脂自从被冷眼相对,心里一直愤愤不平,她发现她现在做这些事,想要争一口气的念头远远大于与王公子欢好了,甚至可以说自从上次被拒绝后,现在的她,只想征服这个对她爱答不理的家伙。
  胭脂笑眯眯的道:“王公子,我是来和你赔礼道歉的。”
  王瑞一看到她,当即就愣住了,只觉得心里快跳了几拍,好、好多钱啊。
  他恍惚间透过胭脂的身子,看到了她身后堆积的金山和银山,还有黄金铸造的屋舍、万亩良田、数万的骏马。
  而且他脑子里莫名冒出来一个念头,只要得到眼前的女人,他就会拥有这些财富。
  胭脂见王公子不再对他冷淡,眼神中有了些许的渴望,不由得勾了勾嘴角,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千钟粟、黄金屋、车马多如簇还有颜如玉,在读书人的幻想中,这些是息息相关的。
  大屋良田,奴仆成群,美人相随,才能完整的构成宋真宗的《励学篇》。
  王瑞不喜欢美人,不代表他读书的时候就没想过要更加富奢的生活。
  只要动过这份心思,他就对她难以抗拒,就算不喜欢她,也会中意她身上的“黄金屋”。
  爱一个人,可能是爱她的容貌,也可能是爱她的身份地位和财富。
  王瑞怦然心动,好多钱啊,要是有这些钱,何云一也不用费力的去捉妖了。
  何云一确定眼前的女子是人类,也没见她使用妖术,但奇怪的是,王瑞看到她的瞬间,竟然双眼发直,痴痴的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