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外面魏延并张骥走进来,张骥怀里还抱着个男童。粗犷的男人,脸上满是血,大阔步一走进来,就朗声大笑说:“莫邪那个孙子,心思可真是够阴毒的,果然将十一王子带了来。还是二王子您厉害,早早便想到他会来这种手段。”
莫邪是北边突厥可汗阿史那.阿汗达的第四子,张骥口中的十一王子,乃是突厥王的十一王子。十一王子叫阿富果,今年七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孩童模样。
看到沈浥,阿富果笑着伸出白胖胖的手:“舅舅!”
沈浥伸手将他接到自己怀里来,摸摸他脑袋问:“刚刚有没有吓着?”
“没有,四哥对我很好,他说带我来玩儿。”阿富果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外面死了好多人,四哥也被箭射中受了伤,流了好多血。舅舅,你们为什么要打群架?和和气气相处,不是很好吗?”
“舅舅也想,但是你父汗跟哥哥们不答应。”沈浥知道阿富果善良单纯,他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必要说太多,便道,“既然来了,就多呆些日子。燕州城,可比大草原好玩很多,阿富果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都可以。”
“真的吗?”小孩子特别容易满足,被沈浥这么一打岔,他就忘了别的。
沈浥喊了人进来,让他们带着阿富果先去吃饭。
魏延打从进来后,就注意到了甜珠。他一眼便瞧出来,眼前这个人,乃是女儿身。
“这位小娘子是谁?何故做男人装扮?”魏延其实已经猜得几分,不过就是想从沈浥口中得到一个答案罢了。
“小娘子?”张骥惊讶,随即虎目朝甜珠看去,这才想起来,“她就是那……”
“她只是一个小大夫,方才过来,替小王看伤。”沈浥传府邸一个老嬷嬷来,让她先带甜珠下去安顿,随后,便讨论起外面战事的情况,“莫邪受伤退兵了?”
魏延说:“莫邪军损失惨重,一时半会儿,估计重整不了旗鼓。还有,如今十一王子在我们手上,阿汗达肯定不敢轻举妄动。属下猜测,过不了几日,可敦可能会来燕州,接十一王子回草原去。”
“也好。”沈浥沉眸坐在一边,面色凝重,“也好些日子没见到她了,她若能回来一趟,也好一起过个年。”
话题有些沉痛,一时间,都沉默起来。
十年前,沈浥是亲眼见自己姐姐哭着嫁去草原的,那时候突厥兵强马壮,草原各部落也都十分团结,燕王府守不住燕州,便主动献上女儿和亲。当时的沈馥香,十六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扭不过命运,嫁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头。
从那之后,沈浥便越发勤奋刻苦,白天习武,晚上看书。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想壮大燕州兵马,想着将来,突厥对大周、对燕王府,能够有所忌惮。现在他做到了,他守得住这方土地,但是已经牺牲掉的人,却回不了头。
他心里明白,姐姐对他们父子兄弟,是有很深的怨愤。男人打不过敌人,只能送女人祈求和平,是他们没本事!
张骥咳了一声,说:“今时不同往日,边关有二王子在,突厥人不敢轻举妄动。总有一天,等兵够强、马够壮了,就能接郡主回家来。”
“你说得对。”沈浥点头,黑眸攒光,亮晶晶的,仿若黑色宝石般,“会有那么一天。”
魏延心思却在别处,他皱眉看着沈浥问:“刚才那个女子,是不是就是那个有夫之妇?二王子将人留下来,是想金屋藏娇?”
张骥也道:“这个女人,不是回青桐县了?这大半夜的,来遥城做什么……行为过于可疑,依我看,她刻意接近二王子,定然是有什么目的。会不会……是奸细?”
魏延与张骥对望一眼,心下不无担忧道:“不得不防啊。”
沈浥想起方才她熟练的帮自己脱衣服的情形来,他梦中梦到过这样的场景,所以便临时考验了一番。没想到,那种情景,竟与梦中极为相似。沈浥可以确定,她是早早便认识自己的,只是他也看得出来,她并非什么奸细。
笨是真笨,身上也根本没什么功夫底子。他脱光换衣服的时候,她悄悄偷看,会发呆,也会脸红……
沈浥道:“她不过一个普通妇人罢了,不值得挂心。”
魏延闻声沉默,没再说话。
沈浥皱眉,一时间也陷入沉思,半饷问魏延:“这世间有没有一种药,吃了后或者闻了后,会做奇怪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沈浥:我一定是中了什么毒!快唤神医(尔康手……)
阿息:我可以给你解毒,以后再不做春梦!
沈浥:不解,这样甚好!
阿息点头:梦里解决生理需求,总比憋着好。
沈浥:……
第14章
“做奇怪的梦?”魏延也是被问住了,毕竟他只是军师,而非大夫,但也只是愣了一瞬,便问回去,“那二王子近来,都做了些什么奇怪的梦?将梦到的事情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解惑一二。”
沈浥近来隔三差五便会梦到甜珠,每次梦到她,都是在一个园子里。或是陪她一起慢慢走,或是两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更离谱的是,近来总梦到与她赤.身.裸.体交叠在一起的情景。这种事情,要他如何开口说出来?
从起初的气愤,到现在,渐渐的,他似乎都气得有些没脾气了。
“没什么……”沈浥淡淡回一句,便又揭过这个话题。
“天色已晚,那二王子便早早歇着吧。”魏延抬手,两手交叠,朝沈浥拱了拱,“若有什么情况,属下等会即刻汇报。”
沈浥面色稍凝重了些,点点头,便示意二人下去。之后,他一个人在屋里坐着,许是因为刚刚提到那个梦的缘故,又或者,方才那个女人脱自己衣裳而自己又不排斥的原因,此刻莫名的,他觉得下身某物一点点昂了起来,竟然肿胀得厉害。
沈浥面色铁青,冷着脸垂头去看,就见双腿间,高高耸起,犹如一个硕大的帐篷,傲然挺立。此刻,满脑子里出现的,都是那个女人娇软身子以各种姿势与他纠缠在一起的画面,他从不知道,女人的身子竟然可以柔软到那种地步,任他怎么捏扁搓圆,她似乎都能承受得住。
此刻,他心内似乎燃烧着一团火一样,烧得他五脏六腑都似是要炸了。内心也有股子冲动,他想亲自去尝试一番,想压在她身上,想将她抱在怀里……他想看看,她的身体,是不是真如梦里那样软。但他还是理智的,身上某处虽然极不听指挥,但大脑还是清晰的。
他明白,有些错,不能犯。尤其,这还是在遥城,在军中。外面,还躺着死伤无数的兄弟……
虽然忍得极为痛苦,但是同时,沈浥心中也是有些欣慰。至少他硬得起来,至少……他对女人,还是能够提起兴趣的。
沈浥十二岁那年发生过一件事情,自从他亲眼目睹了那交缠在一起的两具身子后,他便恶心过好一阵子。后来纵然杀了那个男的,他的病也一直未有好转。年岁渐长,却身藏隐疾,而京中太后又多次明示暗示有意给他指门亲事……
他知道不能再等,必须寻个可靠的女人成亲才行。也是机缘巧合,让他遇到了徐二小姐。徐二小姐与罪臣之后闹出格做了错事,珠胎暗结,偏又不肯将孩子打掉,闹得徐府二房一时鸡飞狗跳。
恰好那个时候,他也烦于如何应付曹太后,更不想让曹家于他身边再安插一个奸细。所以,一番权衡下来,他便顶着压力认下了那个孩子。
从此与徐家,也十分默契的达成了一个共识。各取所需,便相安无事。
他会善待平安,但始终无法拿他当自己亲生骨肉。将来他身子若是能够渐渐好起来,自当要娶妻生子,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甜珠的出现,让他对某些事情有了渴望,其实于他来说,算是好事一桩。但沈浥虽则酷戾狠辣,但非十恶不赦之恶徒,骨子里也有生为皇家子的清高孤傲,有夫之妇他未必看得上眼,纵然是对人有些意思,碍着身份,他自当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他非陈冲那样的人,名声和威望于他来说,大于一切。
他想,若那女子尚待字闺中,他便还可以抬她去他的后院,给她一份荣华富贵。只是如今,可惜了……
沈浥怕再这般憋着,会越发坏了身子。所以,起身往外面院子去,吩咐人打了凉水抬进净室去,他需要用凉水冲个澡,败败火气。
……
甜珠被沈浥安顿在了将军府,她几番想出去,都被府上人拦了下来。说是王子有命,外面不安全,让她呆在自己屋里别出去。
甜珠坐立不安,直到后半夜打听到师父洪成也被安顿下休息后,她才算是稍稍心安了些。但是甜珠心里想着事情,总睡不着。案头点了根蜡烛,屋里有些昏暗的光,甜珠坐在桌边,手里捧着册扉页已经泛了黄的医书。
这册书,是洪成给她的,说是入门之人,看这本正好。只是甜珠虽然识几个字,但是毕竟未曾正经念过学堂,她认识的字,加起来,都不到一百个。半壶水都不算,甜珠越看越痛苦,索性将书合上了。
她有些犹豫起来,不知道,跟着师父学医,这条路是不是走错了。其实那天回青桐县来,她是想再找份绣娘的活干的。但是小地方不比省城,谁穿得起绫罗绸缎,所以,绣娘的活,并不好找。
而当时选择去医馆,也是想着,她有些底子,入门应该不难。而如果会了医术,将来也能够做些善事。再则,她是铁了心要与许致和离,娘家无人给她依靠,也没人会为她撑腰,凡事,她总是要靠自己的,她得为自己将来打算。
前世吃了太多的苦,她想,重活回来,不指望如何大富大贵,但不重蹈覆辙,不走前世走过的路,总是可以的。
行医救人,抛头露面,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可头一天出诊,就碰了壁。今天是沈浥轻薄于她,明天又会是谁?甜珠再次感到困窘,纵然她重活一回了,知道趋利避害,可又能怎么样?前程之路设想得再好,但因不是男儿之身,她也步步为艰。
甜珠想得太多太远,最后伏在桌子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是府里头一个嬷嬷将她晃醒的。
“姑娘,换身衣裳,请随我去吃点东西。”说罢,老嬷嬷将手里捧着的衣裳递给甜珠,是身青绿色的棉布袍子,看着缎面儿,就晓得是上好的绸缎,做工也十分精细,鸦青色的缎面上,用草绿色的丝线绣着图案,颜色鲜艳。
若不是颜色好的男子,驾驭不住这种颜色的衣袍。
但甜珠觉得,她自己身上这件就挺好的,不想换。
“多谢您,可我自己的衣裳挺好的,也没有脏,就不换了。”
那老嬷嬷望了眼甜珠,继而又说:“这是二王子的意思,外面天太冷了,姑娘身上的衣裳太单薄。这是崭新的没人穿过,姑娘不必顾虑。”
“那……多谢二王子赏赐。”甜珠道了谢,然后接过衣裳来,去了里边换上,出来后问嬷嬷道,“我师父呢?这是什么地方?”
“老身夫姓张,姑娘若是不嫌弃,可唤我一声妈妈。我呆在这里十几年了,管着这府上大小事务。”张妈妈介绍了自己身份后,才又说,“这里是二王子在遥城的家,你呆的,是二王子的府邸。”
甜珠闷了一下,又问:“那我师父呢?”
“洪大夫帮了王子很大的忙,自然有人好生招待着。”张妈妈耐心道,“二王子吩咐了,姑娘用完早饭,便派人送姑娘回家去。”
听她如此说,甜珠心里稍稍松了口气,笑着点头:“多谢您,叫您费心了。”
张妈妈带着甜珠去吃饭,同时,也吩咐了备马车。甜珠从早上醒来,就没有看到过沈浥。等吃完饭出门,走到门口,才迎面撞上从外面回来的沈浥。
远远瞧见人,甜珠就停住了脚步,站在路边。等沈浥走过去后,她才继续往前走。
沈浥没多看甜珠一眼,也没问她什么话。等甜珠出了门走远了,沈浥才皱眉回头看去,狭长的小道上,早没了那抹青绿色的身影。
阿富果顺着沈浥的目光看去,嘿嘿笑起来问:“她是舅舅喜欢的女人吗?”
“你也知道她是女人?”沈浥回过头,继续牵着阿富果往里走。
“当然!我昨天一看,就知道她是女的。”阿富果仰着脑袋说,“哪有男人长那样的,她长得真好看,舅舅多看两眼,也不稀奇。”
沈浥没说话,阿富果继续唠叨说别的:“舅舅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燕州城玩儿啊?这里不太好玩,我一早上就玩遍了。”
“舅舅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再过个两三天吧。”沈浥弯腰,将阿富果抱起来,却朗声笑出声来,“胖了不少。”
阿富果自豪地昂起脑袋来:“那当然,我是草原上最厉害的那只鹰,比我七哥还厉害。等我长大了,我就会取代七哥,成为草原上最大的英雄。”
“是吗?”沈浥眼里冷了几分,英俊的脸上,笑容也似是凝固住了,“等阿富果长大了,是不是也要跟你父汗和哥哥们一样,带兵打我大周的城池?”
阿富果愣住了,明显也是觉得自己舅舅脸上表情有些不对劲,但他想了想,还是说:“七哥说了,说是舅舅欺负草原的兄弟,不给我们东西吃。但凡舅舅肯在每年冬天的时候,送去一些猪羊米粮和布匹绸缎,这架也不必打了,也不会像昨天那样,死那么多人。”
“我觉得七哥说的对,既然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打架?”
沈浥沉默良久,一声不吭,他脸上表情阴森可怖。望着阿富果的表情,也彻底变了。
“阿富果,你娘也是这么跟你说的?”沈浥声音冷沉,如鹰般锐利的眸子,片刻不离地盯着阿富果的脸,此刻他英俊的脸上,犹若黑云密布。
阿富果说:“我娘很少说话,更不说这些。舅舅,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提起沈馥香来,沈浥面色稍稍缓和了些,只说:“你还小,很多道理不懂,也很正常。但你该要知道,每次死那么多人,每次的战争,都是你几位哥哥挑起的。想我大周赠与猪马牛羊也行,那得先降于大周,俯首称臣。或者说……拿你草原上的马匹来换。否则,与盗匪有何区别?”
“你说的,也有些道理。”阿富果挠挠脑袋,“我都不知道,该听谁的好了。”
“那就谁的话都别听,等你长大了,自然就知道。”沈浥喊了人来带阿富果去吃东西,他则进了书房去。
到了中午,张骥一身甲装匆匆往沈浥书房去,拱手禀报道:“洪大夫师徒才出城没多远,就遭伏击,一切如二王子所料。”顿了下,张骥抬眸悄悄看了眼,似是在打量沈浥脸色,待得见他幽深目光轻轻探过来,张骥才说,“只是,猎鹰跑了。”
闻声,沈浥巴掌合着书拍在书案上。面色冷厉,自是愤怒不已。
绕是张骥铮铮铁骨,也跟着沈浥多年,此刻也颤了下。
他说:“猎鹰有备而来,现在又知道二王子待那个齐娘子不一样,估计会对齐娘子不利。将人挟持住,以此要挟,到时候,咱们会很被动。除非……于王子您来说,那齐娘子,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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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邪是北边突厥可汗阿史那.阿汗达的第四子,张骥口中的十一王子,乃是突厥王的十一王子。十一王子叫阿富果,今年七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孩童模样。
看到沈浥,阿富果笑着伸出白胖胖的手:“舅舅!”
沈浥伸手将他接到自己怀里来,摸摸他脑袋问:“刚刚有没有吓着?”
“没有,四哥对我很好,他说带我来玩儿。”阿富果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外面死了好多人,四哥也被箭射中受了伤,流了好多血。舅舅,你们为什么要打群架?和和气气相处,不是很好吗?”
“舅舅也想,但是你父汗跟哥哥们不答应。”沈浥知道阿富果善良单纯,他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必要说太多,便道,“既然来了,就多呆些日子。燕州城,可比大草原好玩很多,阿富果想吃什么想玩什么,都可以。”
“真的吗?”小孩子特别容易满足,被沈浥这么一打岔,他就忘了别的。
沈浥喊了人进来,让他们带着阿富果先去吃饭。
魏延打从进来后,就注意到了甜珠。他一眼便瞧出来,眼前这个人,乃是女儿身。
“这位小娘子是谁?何故做男人装扮?”魏延其实已经猜得几分,不过就是想从沈浥口中得到一个答案罢了。
“小娘子?”张骥惊讶,随即虎目朝甜珠看去,这才想起来,“她就是那……”
“她只是一个小大夫,方才过来,替小王看伤。”沈浥传府邸一个老嬷嬷来,让她先带甜珠下去安顿,随后,便讨论起外面战事的情况,“莫邪受伤退兵了?”
魏延说:“莫邪军损失惨重,一时半会儿,估计重整不了旗鼓。还有,如今十一王子在我们手上,阿汗达肯定不敢轻举妄动。属下猜测,过不了几日,可敦可能会来燕州,接十一王子回草原去。”
“也好。”沈浥沉眸坐在一边,面色凝重,“也好些日子没见到她了,她若能回来一趟,也好一起过个年。”
话题有些沉痛,一时间,都沉默起来。
十年前,沈浥是亲眼见自己姐姐哭着嫁去草原的,那时候突厥兵强马壮,草原各部落也都十分团结,燕王府守不住燕州,便主动献上女儿和亲。当时的沈馥香,十六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扭不过命运,嫁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头。
从那之后,沈浥便越发勤奋刻苦,白天习武,晚上看书。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想壮大燕州兵马,想着将来,突厥对大周、对燕王府,能够有所忌惮。现在他做到了,他守得住这方土地,但是已经牺牲掉的人,却回不了头。
他心里明白,姐姐对他们父子兄弟,是有很深的怨愤。男人打不过敌人,只能送女人祈求和平,是他们没本事!
张骥咳了一声,说:“今时不同往日,边关有二王子在,突厥人不敢轻举妄动。总有一天,等兵够强、马够壮了,就能接郡主回家来。”
“你说得对。”沈浥点头,黑眸攒光,亮晶晶的,仿若黑色宝石般,“会有那么一天。”
魏延心思却在别处,他皱眉看着沈浥问:“刚才那个女子,是不是就是那个有夫之妇?二王子将人留下来,是想金屋藏娇?”
张骥也道:“这个女人,不是回青桐县了?这大半夜的,来遥城做什么……行为过于可疑,依我看,她刻意接近二王子,定然是有什么目的。会不会……是奸细?”
魏延与张骥对望一眼,心下不无担忧道:“不得不防啊。”
沈浥想起方才她熟练的帮自己脱衣服的情形来,他梦中梦到过这样的场景,所以便临时考验了一番。没想到,那种情景,竟与梦中极为相似。沈浥可以确定,她是早早便认识自己的,只是他也看得出来,她并非什么奸细。
笨是真笨,身上也根本没什么功夫底子。他脱光换衣服的时候,她悄悄偷看,会发呆,也会脸红……
沈浥道:“她不过一个普通妇人罢了,不值得挂心。”
魏延闻声沉默,没再说话。
沈浥皱眉,一时间也陷入沉思,半饷问魏延:“这世间有没有一种药,吃了后或者闻了后,会做奇怪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沈浥:我一定是中了什么毒!快唤神医(尔康手……)
阿息:我可以给你解毒,以后再不做春梦!
沈浥:不解,这样甚好!
阿息点头:梦里解决生理需求,总比憋着好。
沈浥:……
第14章
“做奇怪的梦?”魏延也是被问住了,毕竟他只是军师,而非大夫,但也只是愣了一瞬,便问回去,“那二王子近来,都做了些什么奇怪的梦?将梦到的事情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解惑一二。”
沈浥近来隔三差五便会梦到甜珠,每次梦到她,都是在一个园子里。或是陪她一起慢慢走,或是两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更离谱的是,近来总梦到与她赤.身.裸.体交叠在一起的情景。这种事情,要他如何开口说出来?
从起初的气愤,到现在,渐渐的,他似乎都气得有些没脾气了。
“没什么……”沈浥淡淡回一句,便又揭过这个话题。
“天色已晚,那二王子便早早歇着吧。”魏延抬手,两手交叠,朝沈浥拱了拱,“若有什么情况,属下等会即刻汇报。”
沈浥面色稍凝重了些,点点头,便示意二人下去。之后,他一个人在屋里坐着,许是因为刚刚提到那个梦的缘故,又或者,方才那个女人脱自己衣裳而自己又不排斥的原因,此刻莫名的,他觉得下身某物一点点昂了起来,竟然肿胀得厉害。
沈浥面色铁青,冷着脸垂头去看,就见双腿间,高高耸起,犹如一个硕大的帐篷,傲然挺立。此刻,满脑子里出现的,都是那个女人娇软身子以各种姿势与他纠缠在一起的画面,他从不知道,女人的身子竟然可以柔软到那种地步,任他怎么捏扁搓圆,她似乎都能承受得住。
此刻,他心内似乎燃烧着一团火一样,烧得他五脏六腑都似是要炸了。内心也有股子冲动,他想亲自去尝试一番,想压在她身上,想将她抱在怀里……他想看看,她的身体,是不是真如梦里那样软。但他还是理智的,身上某处虽然极不听指挥,但大脑还是清晰的。
他明白,有些错,不能犯。尤其,这还是在遥城,在军中。外面,还躺着死伤无数的兄弟……
虽然忍得极为痛苦,但是同时,沈浥心中也是有些欣慰。至少他硬得起来,至少……他对女人,还是能够提起兴趣的。
沈浥十二岁那年发生过一件事情,自从他亲眼目睹了那交缠在一起的两具身子后,他便恶心过好一阵子。后来纵然杀了那个男的,他的病也一直未有好转。年岁渐长,却身藏隐疾,而京中太后又多次明示暗示有意给他指门亲事……
他知道不能再等,必须寻个可靠的女人成亲才行。也是机缘巧合,让他遇到了徐二小姐。徐二小姐与罪臣之后闹出格做了错事,珠胎暗结,偏又不肯将孩子打掉,闹得徐府二房一时鸡飞狗跳。
恰好那个时候,他也烦于如何应付曹太后,更不想让曹家于他身边再安插一个奸细。所以,一番权衡下来,他便顶着压力认下了那个孩子。
从此与徐家,也十分默契的达成了一个共识。各取所需,便相安无事。
他会善待平安,但始终无法拿他当自己亲生骨肉。将来他身子若是能够渐渐好起来,自当要娶妻生子,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甜珠的出现,让他对某些事情有了渴望,其实于他来说,算是好事一桩。但沈浥虽则酷戾狠辣,但非十恶不赦之恶徒,骨子里也有生为皇家子的清高孤傲,有夫之妇他未必看得上眼,纵然是对人有些意思,碍着身份,他自当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他非陈冲那样的人,名声和威望于他来说,大于一切。
他想,若那女子尚待字闺中,他便还可以抬她去他的后院,给她一份荣华富贵。只是如今,可惜了……
沈浥怕再这般憋着,会越发坏了身子。所以,起身往外面院子去,吩咐人打了凉水抬进净室去,他需要用凉水冲个澡,败败火气。
……
甜珠被沈浥安顿在了将军府,她几番想出去,都被府上人拦了下来。说是王子有命,外面不安全,让她呆在自己屋里别出去。
甜珠坐立不安,直到后半夜打听到师父洪成也被安顿下休息后,她才算是稍稍心安了些。但是甜珠心里想着事情,总睡不着。案头点了根蜡烛,屋里有些昏暗的光,甜珠坐在桌边,手里捧着册扉页已经泛了黄的医书。
这册书,是洪成给她的,说是入门之人,看这本正好。只是甜珠虽然识几个字,但是毕竟未曾正经念过学堂,她认识的字,加起来,都不到一百个。半壶水都不算,甜珠越看越痛苦,索性将书合上了。
她有些犹豫起来,不知道,跟着师父学医,这条路是不是走错了。其实那天回青桐县来,她是想再找份绣娘的活干的。但是小地方不比省城,谁穿得起绫罗绸缎,所以,绣娘的活,并不好找。
而当时选择去医馆,也是想着,她有些底子,入门应该不难。而如果会了医术,将来也能够做些善事。再则,她是铁了心要与许致和离,娘家无人给她依靠,也没人会为她撑腰,凡事,她总是要靠自己的,她得为自己将来打算。
前世吃了太多的苦,她想,重活回来,不指望如何大富大贵,但不重蹈覆辙,不走前世走过的路,总是可以的。
行医救人,抛头露面,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可头一天出诊,就碰了壁。今天是沈浥轻薄于她,明天又会是谁?甜珠再次感到困窘,纵然她重活一回了,知道趋利避害,可又能怎么样?前程之路设想得再好,但因不是男儿之身,她也步步为艰。
甜珠想得太多太远,最后伏在桌子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是府里头一个嬷嬷将她晃醒的。
“姑娘,换身衣裳,请随我去吃点东西。”说罢,老嬷嬷将手里捧着的衣裳递给甜珠,是身青绿色的棉布袍子,看着缎面儿,就晓得是上好的绸缎,做工也十分精细,鸦青色的缎面上,用草绿色的丝线绣着图案,颜色鲜艳。
若不是颜色好的男子,驾驭不住这种颜色的衣袍。
但甜珠觉得,她自己身上这件就挺好的,不想换。
“多谢您,可我自己的衣裳挺好的,也没有脏,就不换了。”
那老嬷嬷望了眼甜珠,继而又说:“这是二王子的意思,外面天太冷了,姑娘身上的衣裳太单薄。这是崭新的没人穿过,姑娘不必顾虑。”
“那……多谢二王子赏赐。”甜珠道了谢,然后接过衣裳来,去了里边换上,出来后问嬷嬷道,“我师父呢?这是什么地方?”
“老身夫姓张,姑娘若是不嫌弃,可唤我一声妈妈。我呆在这里十几年了,管着这府上大小事务。”张妈妈介绍了自己身份后,才又说,“这里是二王子在遥城的家,你呆的,是二王子的府邸。”
甜珠闷了一下,又问:“那我师父呢?”
“洪大夫帮了王子很大的忙,自然有人好生招待着。”张妈妈耐心道,“二王子吩咐了,姑娘用完早饭,便派人送姑娘回家去。”
听她如此说,甜珠心里稍稍松了口气,笑着点头:“多谢您,叫您费心了。”
张妈妈带着甜珠去吃饭,同时,也吩咐了备马车。甜珠从早上醒来,就没有看到过沈浥。等吃完饭出门,走到门口,才迎面撞上从外面回来的沈浥。
远远瞧见人,甜珠就停住了脚步,站在路边。等沈浥走过去后,她才继续往前走。
沈浥没多看甜珠一眼,也没问她什么话。等甜珠出了门走远了,沈浥才皱眉回头看去,狭长的小道上,早没了那抹青绿色的身影。
阿富果顺着沈浥的目光看去,嘿嘿笑起来问:“她是舅舅喜欢的女人吗?”
“你也知道她是女人?”沈浥回过头,继续牵着阿富果往里走。
“当然!我昨天一看,就知道她是女的。”阿富果仰着脑袋说,“哪有男人长那样的,她长得真好看,舅舅多看两眼,也不稀奇。”
沈浥没说话,阿富果继续唠叨说别的:“舅舅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燕州城玩儿啊?这里不太好玩,我一早上就玩遍了。”
“舅舅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再过个两三天吧。”沈浥弯腰,将阿富果抱起来,却朗声笑出声来,“胖了不少。”
阿富果自豪地昂起脑袋来:“那当然,我是草原上最厉害的那只鹰,比我七哥还厉害。等我长大了,我就会取代七哥,成为草原上最大的英雄。”
“是吗?”沈浥眼里冷了几分,英俊的脸上,笑容也似是凝固住了,“等阿富果长大了,是不是也要跟你父汗和哥哥们一样,带兵打我大周的城池?”
阿富果愣住了,明显也是觉得自己舅舅脸上表情有些不对劲,但他想了想,还是说:“七哥说了,说是舅舅欺负草原的兄弟,不给我们东西吃。但凡舅舅肯在每年冬天的时候,送去一些猪羊米粮和布匹绸缎,这架也不必打了,也不会像昨天那样,死那么多人。”
“我觉得七哥说的对,既然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打架?”
沈浥沉默良久,一声不吭,他脸上表情阴森可怖。望着阿富果的表情,也彻底变了。
“阿富果,你娘也是这么跟你说的?”沈浥声音冷沉,如鹰般锐利的眸子,片刻不离地盯着阿富果的脸,此刻他英俊的脸上,犹若黑云密布。
阿富果说:“我娘很少说话,更不说这些。舅舅,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提起沈馥香来,沈浥面色稍稍缓和了些,只说:“你还小,很多道理不懂,也很正常。但你该要知道,每次死那么多人,每次的战争,都是你几位哥哥挑起的。想我大周赠与猪马牛羊也行,那得先降于大周,俯首称臣。或者说……拿你草原上的马匹来换。否则,与盗匪有何区别?”
“你说的,也有些道理。”阿富果挠挠脑袋,“我都不知道,该听谁的好了。”
“那就谁的话都别听,等你长大了,自然就知道。”沈浥喊了人来带阿富果去吃东西,他则进了书房去。
到了中午,张骥一身甲装匆匆往沈浥书房去,拱手禀报道:“洪大夫师徒才出城没多远,就遭伏击,一切如二王子所料。”顿了下,张骥抬眸悄悄看了眼,似是在打量沈浥脸色,待得见他幽深目光轻轻探过来,张骥才说,“只是,猎鹰跑了。”
闻声,沈浥巴掌合着书拍在书案上。面色冷厉,自是愤怒不已。
绕是张骥铮铮铁骨,也跟着沈浥多年,此刻也颤了下。
他说:“猎鹰有备而来,现在又知道二王子待那个齐娘子不一样,估计会对齐娘子不利。将人挟持住,以此要挟,到时候,咱们会很被动。除非……于王子您来说,那齐娘子,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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