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一切都等他拜入道门后再说。大不了,他就加入别的修道门派嘛。
梅瑛梁呆呆看了乐景几秒,然后深深给他鞠了一躬,语无伦次道:“前辈真是个好人,前辈对我的恩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这次升仙门,我会努力帮前辈挑选优秀的好苗子的!”
前辈都给他说的那么详细了,如果他再找不到人,那么他就真是猪,不配修道了!
乐景:“……嗯、嗯。谢谢?”
乐景在发现了梅瑛梁不仅没有嫌弃他给出的信息语焉不详,反而对他颇为感激后,他索性就直接挑破了自己的顾虑:“若升仙门日期到了,你还没有找到人怎么办?”
梅瑛梁爽快回答:“那我就不找了,先去参加升仙门再说。这次的论道会我也会参加,我师尊说,如果我这次表现的好,就能成为内门弟子啦。”
论道会?
又是一个新鲜词。
乐景眸光一闪,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话。
在乐景看来,梅瑛梁就像天天窝在实验室搞研究的研究员,这种学术型人才性格都很质朴单纯,换句话来说就是没有什么心眼,很容易被套话。
所以乐景很轻易地就从梅瑛梁那里获得了有关论道会的情报。
升仙门是道门十年一度的选材大典,这天,仙门大开,来自天南海北的凡人会赶来参加选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只为觅得长生。
就跟奥运会似的,每次升仙门的地点都不一样。这次就轮到了临清派承办升仙门大典了。
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的从凡间选人材,升仙门也不会是修真界炽手可热的盛事。
选拔新弟子只是前菜,真正的重头戏是仙门关闭后,各门各派新一代优秀弟子之间进行的比拼,也就是论道会。
论道会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比武,一个就是清谈。前者动手,相当于运动会,后者动嘴,类似于辩论赛。而梅瑛梁参加的就是道术比拼。
从梅瑛梁对论道会满脸的向往之情中,乐景就能明白这个论道会在年轻修道者心目中的地位了。论道会对于梅瑛梁这样的年轻弟子来说,既是难得与其他门派交流切磋的机会,也是一鸣惊人扬名立万的最好场合。
以及,虽然梅瑛梁没有说,但是乐景隐约猜到了论道会的另一重意义——立威和收服人心。
让那些千辛万苦方才踏上求仙之路的新弟子亲眼看看修道者的神通,让他们收敛在凡间养成的张狂傲气,明确自己的方向,以及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所属的门派产生归属感。
……
酒足饭饱后,乐景就和梅瑛梁告别了。梅瑛梁要一路向南找人,而乐景就留在长苏城里等梅瑛梁半个月后来找他,然后他们一起去参加这次的升仙门。
乐景从酒楼里走出来,对着天空明晃晃的太阳,难得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
看来这半个月,他只能继续靠当算命先生糊口了。
现在吃饱了饭,他是时候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了。还有他身上的伤,也应该去找医生包扎一下,要不然以后伤口发炎就不好了。
小乞丐这身衣服臭烘烘的,得亏乐景没有洁癖。梅瑛梁也是好修养,一直面不改色,谈笑如常,也不嫌弃他。
“那个……前辈,”梅瑛梁从身后叫住了他,乐景回头,就见年轻道士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瓷瓶,目光纠结地在他身上的伤口处流连:“我这里有瓶上好的还阳丹,如果前辈不嫌弃的话……”
乐景立刻接了过来,笑嘻嘻地说:“那就多谢你的好意了。”
梅瑛梁连连摆手:“前辈客气了,这次还多亏前辈的指点,不过是一瓶还阳丹罢了,前辈手里肯定有比这更好的丹药,前辈不嫌我多事就好。”
乐景几乎都要笑出来了。
这个小道士傻乎乎的。他都套了他那么多话,他不仅没有意识到,还把他当做前辈般尊敬,真是让他哭笑不得。
“小道士,话到嘴边留三分,不可全抛一片心,你啊,还需多历练。”男孩眯起眼睛,遮住了那双异眸,笑容和熙地冲他拱了拱手,“万事留心,多保重。”
梅瑛梁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意识到男孩嘴里的提点之意,他对着男孩融入人海的背影大声回应道:“晚辈知道了,多谢前辈指点。”
男孩头也不回地冲他摆了摆手,很快消失在了人来人往的街角。
他突然想起小时候他和师尊的一番对话:
“师尊天赋这么高,一定很快就能得道成仙的!”
“天赋?我算什么有天赋?不过是够勤勉罢了。”一向冷清淡薄的师尊难得露出一个苦笑:“我呕心沥血算天算地算天命算苍生,却抵不过别人一眼。”
当时他不明白师尊嘴里的“一眼”的意思,也难以想象会有人比师尊还厉害。
但是现在,他突然明白了。
前辈才是让师傅也艳羡不已的真正有天赋的人吧。
只一眼,便可知前世,定今生,明因果。
……
……
乐景经过布铺门口时,正好遇到了矮胖墩,这小胖子正急的团团转,一抬眼看到乐景,就兴奋嗷了一嗓子,哒哒地跑了过来:“我等了你好久,你终于回来了!”
他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一脸肉疼的递给了乐景,“诺,给你,我和我哥的压岁钱都在这里面了,你可不许咒我死了啊。”
乐景接过钱袋,颠了颠,哟,挺沉的。打开一看,足足有四五个银角子。
他抬眼对上矮胖墩眼巴巴的目光,突然觉得他无比顺眼,他点了点头,“不咒你死,你走吧。”
矮胖墩立刻乐了,也忘了心疼自己的压岁钱了,笑的连牙豁子都露出来了,“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
乐景点了点头,笑吟吟说道:“不反悔。”
望着矮胖墩兴高采烈离去的背影,男孩嘴角的笑容微妙多了几分恶意。
他已经看到了这个矮胖墩多灾多难却偏偏长命百岁的,宛如诅咒一般的人生。
种什么因,收什么果。一饮一啄,皆为命数。
……
凭借着搜刮来的压岁钱,乐景好好洗了个澡,把傻子身上陈年的老泥都给搓了个一干二净。接着又给自己买了一身整洁干净的衣服穿上。
至于梅瑛梁给的那瓶还阳丹……乐景到底多了个心眼,先拿出了一粒,喂给了街边一只受了重伤的流浪狗。
在乐景眼也不眨的注视下,就见那只流浪狗身上不断流血的伤口飞快愈合结疤,就连干枯杂乱的狗毛看起来都变得有光泽了。
流浪狗停下呻吟,睁开黑亮的眼睛定定看着乐景片刻,然后伸出粉色的舌头讨好地舔了舔乐景的手。
乐景也不嫌他脏,笑嘻嘻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好狗。”
哟,可真是稀奇了。
乐景漫不经心的想,没想到狗也能去升仙门,还被选中了。这算什么?妖修?
他站了起来,走了没多久就发现那只狗一直跟在他身后。
乐景看了他一眼,也没赶他,默认了他的跟随。于是那只流浪狗就欢快的摇着尾巴,小碎步跑到他跟前,兴高采烈的绕着他转圈圈。
乐景来到溪边,对着明亮清澈的溪水一照,发现傻子其实长的还不赖。眉清目秀,高鼻深目,配上那双猫儿眼,猛一看就像个混血正太似的。
就是人太瘦了,腮帮子都凹了进去,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是应该好好养养。
于是第二天,长苏城内就多了一个奇景儿。
一个小孩儿在全城最有名的古玩街里面支了个算命摊,说若算的不准,假一赔十。
第98章 我佛慈悲(6)
乐景在古玩街的算命事业一开始进行的并不顺利。
这也是正常的。
如梅瑛梁, 都要变作白胡子瞎眼老头儿才能做生意,乐景现在就是个小孩儿,就外表而言顶多八九岁,当然不会有人找小孩子算命。
哪怕乐景就在算命摊挂了一白幡, 上书“算无遗漏, 假一赔十”, 也没多少人信他。
他百无聊赖坐了一会儿, 觉得这样等着也不是办法,他刚准备去拉客,眼前突然一黑。
在一阵刺耳的狗鸣声中, 男孩躺在了地上, 呼吸平缓, 似乎陷入了沉睡。
……
乐景突然做了个梦。
梦里有铁马冰河, 有尸山血海, 异族的军队烧杀掳抢, 如地狱里的魔鬼浩浩荡荡路过人间。
这是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
这也是傻子曾经看到的王朝的终焉之景。
乐景凝望着那一场一面倒的血腥屠杀, 耳边突然响起一道稚嫩胆怯的声音:“救、救人。”
乐景沉默了一下, 已经明白了一切,他叹息着问道:“这是你的愿望吗?”
“救人, 不要死。”稚嫩的声音坚定了许多。
于是乐景便笑了。
“如你所愿。”
“……谢谢。”声音微弱的宛如微风拂面, 转瞬不见。
乐景轻笑一声, 目露淡淡讥讽。
世人都认为你是傻子。
世界以痛吻你, 你却报之以歌。
到头来,只有一个傻子,即便只剩下残魂, 也念念不忘想要拯救这个国家。
在乐景看来,傻子才是真正的圣人。
他会实现傻子的愿望, 不是因为他被傻子感动了,而是因为他想这么做。
战争是绞肉机,只会搅碎有趣的灵魂,只会毁灭人类的文明,建筑,艺术等一切美好的事物,他讨厌战争,那是反人类的暴行,也是这世间最丑陋的地狱。
只要是丑陋的,那么他必然会反对。
所以在未来的某一点,他定会不择手段阻止这场不义之战。
为了美丽新世界。
乐景睁开眼,正好对上一双黑亮焦急的兽瞳。他这才发现流浪狗有着一双狼一般的暗黄色兽瞳。
见到乐景醒来了,他立刻兴奋地用舌头拼命舔着他的脸。
乐景笑着躲开,“别舔了别舔了,让你担心了,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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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瑛梁呆呆看了乐景几秒,然后深深给他鞠了一躬,语无伦次道:“前辈真是个好人,前辈对我的恩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这次升仙门,我会努力帮前辈挑选优秀的好苗子的!”
前辈都给他说的那么详细了,如果他再找不到人,那么他就真是猪,不配修道了!
乐景:“……嗯、嗯。谢谢?”
乐景在发现了梅瑛梁不仅没有嫌弃他给出的信息语焉不详,反而对他颇为感激后,他索性就直接挑破了自己的顾虑:“若升仙门日期到了,你还没有找到人怎么办?”
梅瑛梁爽快回答:“那我就不找了,先去参加升仙门再说。这次的论道会我也会参加,我师尊说,如果我这次表现的好,就能成为内门弟子啦。”
论道会?
又是一个新鲜词。
乐景眸光一闪,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话。
在乐景看来,梅瑛梁就像天天窝在实验室搞研究的研究员,这种学术型人才性格都很质朴单纯,换句话来说就是没有什么心眼,很容易被套话。
所以乐景很轻易地就从梅瑛梁那里获得了有关论道会的情报。
升仙门是道门十年一度的选材大典,这天,仙门大开,来自天南海北的凡人会赶来参加选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只为觅得长生。
就跟奥运会似的,每次升仙门的地点都不一样。这次就轮到了临清派承办升仙门大典了。
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的从凡间选人材,升仙门也不会是修真界炽手可热的盛事。
选拔新弟子只是前菜,真正的重头戏是仙门关闭后,各门各派新一代优秀弟子之间进行的比拼,也就是论道会。
论道会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比武,一个就是清谈。前者动手,相当于运动会,后者动嘴,类似于辩论赛。而梅瑛梁参加的就是道术比拼。
从梅瑛梁对论道会满脸的向往之情中,乐景就能明白这个论道会在年轻修道者心目中的地位了。论道会对于梅瑛梁这样的年轻弟子来说,既是难得与其他门派交流切磋的机会,也是一鸣惊人扬名立万的最好场合。
以及,虽然梅瑛梁没有说,但是乐景隐约猜到了论道会的另一重意义——立威和收服人心。
让那些千辛万苦方才踏上求仙之路的新弟子亲眼看看修道者的神通,让他们收敛在凡间养成的张狂傲气,明确自己的方向,以及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所属的门派产生归属感。
……
酒足饭饱后,乐景就和梅瑛梁告别了。梅瑛梁要一路向南找人,而乐景就留在长苏城里等梅瑛梁半个月后来找他,然后他们一起去参加这次的升仙门。
乐景从酒楼里走出来,对着天空明晃晃的太阳,难得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
看来这半个月,他只能继续靠当算命先生糊口了。
现在吃饱了饭,他是时候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了。还有他身上的伤,也应该去找医生包扎一下,要不然以后伤口发炎就不好了。
小乞丐这身衣服臭烘烘的,得亏乐景没有洁癖。梅瑛梁也是好修养,一直面不改色,谈笑如常,也不嫌弃他。
“那个……前辈,”梅瑛梁从身后叫住了他,乐景回头,就见年轻道士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瓷瓶,目光纠结地在他身上的伤口处流连:“我这里有瓶上好的还阳丹,如果前辈不嫌弃的话……”
乐景立刻接了过来,笑嘻嘻地说:“那就多谢你的好意了。”
梅瑛梁连连摆手:“前辈客气了,这次还多亏前辈的指点,不过是一瓶还阳丹罢了,前辈手里肯定有比这更好的丹药,前辈不嫌我多事就好。”
乐景几乎都要笑出来了。
这个小道士傻乎乎的。他都套了他那么多话,他不仅没有意识到,还把他当做前辈般尊敬,真是让他哭笑不得。
“小道士,话到嘴边留三分,不可全抛一片心,你啊,还需多历练。”男孩眯起眼睛,遮住了那双异眸,笑容和熙地冲他拱了拱手,“万事留心,多保重。”
梅瑛梁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意识到男孩嘴里的提点之意,他对着男孩融入人海的背影大声回应道:“晚辈知道了,多谢前辈指点。”
男孩头也不回地冲他摆了摆手,很快消失在了人来人往的街角。
他突然想起小时候他和师尊的一番对话:
“师尊天赋这么高,一定很快就能得道成仙的!”
“天赋?我算什么有天赋?不过是够勤勉罢了。”一向冷清淡薄的师尊难得露出一个苦笑:“我呕心沥血算天算地算天命算苍生,却抵不过别人一眼。”
当时他不明白师尊嘴里的“一眼”的意思,也难以想象会有人比师尊还厉害。
但是现在,他突然明白了。
前辈才是让师傅也艳羡不已的真正有天赋的人吧。
只一眼,便可知前世,定今生,明因果。
……
……
乐景经过布铺门口时,正好遇到了矮胖墩,这小胖子正急的团团转,一抬眼看到乐景,就兴奋嗷了一嗓子,哒哒地跑了过来:“我等了你好久,你终于回来了!”
他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一脸肉疼的递给了乐景,“诺,给你,我和我哥的压岁钱都在这里面了,你可不许咒我死了啊。”
乐景接过钱袋,颠了颠,哟,挺沉的。打开一看,足足有四五个银角子。
他抬眼对上矮胖墩眼巴巴的目光,突然觉得他无比顺眼,他点了点头,“不咒你死,你走吧。”
矮胖墩立刻乐了,也忘了心疼自己的压岁钱了,笑的连牙豁子都露出来了,“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
乐景点了点头,笑吟吟说道:“不反悔。”
望着矮胖墩兴高采烈离去的背影,男孩嘴角的笑容微妙多了几分恶意。
他已经看到了这个矮胖墩多灾多难却偏偏长命百岁的,宛如诅咒一般的人生。
种什么因,收什么果。一饮一啄,皆为命数。
……
凭借着搜刮来的压岁钱,乐景好好洗了个澡,把傻子身上陈年的老泥都给搓了个一干二净。接着又给自己买了一身整洁干净的衣服穿上。
至于梅瑛梁给的那瓶还阳丹……乐景到底多了个心眼,先拿出了一粒,喂给了街边一只受了重伤的流浪狗。
在乐景眼也不眨的注视下,就见那只流浪狗身上不断流血的伤口飞快愈合结疤,就连干枯杂乱的狗毛看起来都变得有光泽了。
流浪狗停下呻吟,睁开黑亮的眼睛定定看着乐景片刻,然后伸出粉色的舌头讨好地舔了舔乐景的手。
乐景也不嫌他脏,笑嘻嘻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好狗。”
哟,可真是稀奇了。
乐景漫不经心的想,没想到狗也能去升仙门,还被选中了。这算什么?妖修?
他站了起来,走了没多久就发现那只狗一直跟在他身后。
乐景看了他一眼,也没赶他,默认了他的跟随。于是那只流浪狗就欢快的摇着尾巴,小碎步跑到他跟前,兴高采烈的绕着他转圈圈。
乐景来到溪边,对着明亮清澈的溪水一照,发现傻子其实长的还不赖。眉清目秀,高鼻深目,配上那双猫儿眼,猛一看就像个混血正太似的。
就是人太瘦了,腮帮子都凹了进去,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是应该好好养养。
于是第二天,长苏城内就多了一个奇景儿。
一个小孩儿在全城最有名的古玩街里面支了个算命摊,说若算的不准,假一赔十。
第98章 我佛慈悲(6)
乐景在古玩街的算命事业一开始进行的并不顺利。
这也是正常的。
如梅瑛梁, 都要变作白胡子瞎眼老头儿才能做生意,乐景现在就是个小孩儿,就外表而言顶多八九岁,当然不会有人找小孩子算命。
哪怕乐景就在算命摊挂了一白幡, 上书“算无遗漏, 假一赔十”, 也没多少人信他。
他百无聊赖坐了一会儿, 觉得这样等着也不是办法,他刚准备去拉客,眼前突然一黑。
在一阵刺耳的狗鸣声中, 男孩躺在了地上, 呼吸平缓, 似乎陷入了沉睡。
……
乐景突然做了个梦。
梦里有铁马冰河, 有尸山血海, 异族的军队烧杀掳抢, 如地狱里的魔鬼浩浩荡荡路过人间。
这是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
这也是傻子曾经看到的王朝的终焉之景。
乐景凝望着那一场一面倒的血腥屠杀, 耳边突然响起一道稚嫩胆怯的声音:“救、救人。”
乐景沉默了一下, 已经明白了一切,他叹息着问道:“这是你的愿望吗?”
“救人, 不要死。”稚嫩的声音坚定了许多。
于是乐景便笑了。
“如你所愿。”
“……谢谢。”声音微弱的宛如微风拂面, 转瞬不见。
乐景轻笑一声, 目露淡淡讥讽。
世人都认为你是傻子。
世界以痛吻你, 你却报之以歌。
到头来,只有一个傻子,即便只剩下残魂, 也念念不忘想要拯救这个国家。
在乐景看来,傻子才是真正的圣人。
他会实现傻子的愿望, 不是因为他被傻子感动了,而是因为他想这么做。
战争是绞肉机,只会搅碎有趣的灵魂,只会毁灭人类的文明,建筑,艺术等一切美好的事物,他讨厌战争,那是反人类的暴行,也是这世间最丑陋的地狱。
只要是丑陋的,那么他必然会反对。
所以在未来的某一点,他定会不择手段阻止这场不义之战。
为了美丽新世界。
乐景睁开眼,正好对上一双黑亮焦急的兽瞳。他这才发现流浪狗有着一双狼一般的暗黄色兽瞳。
见到乐景醒来了,他立刻兴奋地用舌头拼命舔着他的脸。
乐景笑着躲开,“别舔了别舔了,让你担心了,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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