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沈从晖微顿,见沈越坚持,只好道:“既如此,那便随我一起过去吧。”
说着间,沈从晖和沈越两个人跟随侍卫长一起来到太子近前,自报家门道拜见了。
太子听说这两位如此风流俊美的叔侄竟然是晋江侯府的二少爷和孙少爷,不免赞叹:
“自从贵府出了事后,晋江侯这些年越发闭门谢客,不喜外出,不曾想,如今竟有两位如此出众的儿孙,实在是可喜可贺。”
太子说的出了事,便是当年晋江侯府大少爷因贪恋水西桥畔勾栏院的女子,竟欲和对方私奔外出,谁知道逃出去的路上,经过一山,那一日雨大,山体下滑,这大少爷为了护着他那心爱女子,竟然就此丧命。
当晋江侯找到自己长子遗体的时候,早已经凉透了,也没人管,就那么挂在半截,死状凄惨。
这晋江侯一气之下,去追寻那个连累了自己儿子性命的烟花女子,谁知道这女子已经找到了她的姘头,竟是要把晋江侯大少爷抛到脑后了。
晋江侯当时便要这女子性命,这女子倒也是个命大的,被发现怀了身子,且其怀了身子的时候,正是和大少爷打得火热的时候。
因为这个,晋江侯便命人将这女子关押起来,命其休养身子产子,以图为自己长子留下一个血脉。
约莫过了八个多月,那女子产下了一男婴,经过侯府老人查看,确实和侯府大少爷幼时极为相似,于是这才起名为越,留在了侯府,也就是沈越了。
至于昔日那烟柳女子,从此后不知所踪,有人说是死了,也有的人说拿了晋江侯的银子就此和姘头离开了。
如今太子忽然说起这个事儿,十二岁的沈越没说话,只低着头。他本就是沈默寡言的孩子,如今更是不好说什么。
倒是沈从晖,闻言眸中黯然,一个叹息,淡道:“往事已矣,倒是让太子殿下见笑了。”
太子见此,也觉得自己提了不该提的,当下忙笑着打哈哈,又转移话题,问起道:“不知道二少爷为何将马车停留在此地?”
沈从晖恭敬地答道:“这马车行至此处,忽地便不走了,车夫并小厮们已经查看,却是车轱辘坏了的样子,一时倒是不方便修好的。”
太子听闻这话,便有些微诧异:“既如此,不如干脆你叔侄二人骑马而行,将这马车抛至路边?”
想来晋江侯府家大业大,也并不在乎一辆马车的。
这话说得沈从晖颇有些不自在,不过他只是释然一笑,笑着解释道:“殿下有所不知,我叔侄二人自小体弱,骑不得马的。”
太子越发诧异,看向这叔侄的身段,也就明了了,不曾想生得这般好看,竟是如此不中用,也怪不得要一直留在老家修养身体。
当下他略一沉吟,便道:“既如此,我手下有侍卫,倒是懂些车马修缮之道,便让他们帮着去看看吧?”
沈从晖闻言恭敬地道:“如此甚好。只是虽然小可已经派人前去城中侯府求援,可一时半刻,怕是这车马不会及时到来。此处天冷,我这侄子年幼体弱,如今正在病中。若是久搁于此,倒是怕被风吹了去。”
太子听闻,不由看向那沈越,却见那沈越低着头,咬着唇,略带童稚的小脸削瘦。
其实他已经十二岁了,一般这个年纪的男童,怕是已经有几分成人的模样了,可是他如今这么一看,竟还仿佛个孩子似的。
太子微叹,看向一旁阿烟乘坐的马车,便提议道:“既如此,左右也不是外人,沈家小公子如今又年幼,倒是可以和顾家小姐同乘一辆马车。”
坐在马车中的阿烟闻听此话,帘子也不曾掀开,只是矜持而轻淡地道:“虽则本朝经三位女帝之后,女子为官经商者比比皆是,早已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等陈腐滥调,可是我顾府与晋江侯府素来不熟,况且沈家小公子到底已经不小,若是同乘一辆马车,倒是让人说了闲话。太子殿下,请恕阿烟不能从命。”
说完这个,她便闭上双眸,连看都不想看外面那人。
其实沈从晖也就罢了,到底只是一年夫妻,再是笃厚的情义也随着那后来十年的孤苦和磨难而在脑中慢慢地消磨掉了,以至于如今她看着自己前世的夫君,不过是一个路人罢了。
可是沈越呢,从他十三岁开始,她便犹如母亲一般地照料着他的身体,供他吃喝读书,十年的相依为命,十年的呕心沥血,沈越几乎铭刻到了她的骨子里。
后来他的忘恩负义,不能说没恨,只是因为曾经有爱,那恨便浅淡许多。
如今重生一世,她便是下定了决心要远离这个孩子,可是看着那纤细病弱的身形,又怎么可能不心颤?于是如今也只能冷着心肠远离了。
左右这一世,她是再也不想和沈家有什么干系的。
马车之中,阿烟的这话一出,外面都俱是一愣。太子殿下是有些脸红,他是没想到自己的提议被阿烟就这么毫不客气地婉拒了,当着这么多人,他是有些下不了台。
沈从晖和这位顾府千金是素未谋面的,不过他也没想过,这位大家小姐竟然如此不近人情不讲情面,不过他到底修养良好,当下只是淡笑一声道:“既然顾家姑娘有些难处,那就不打扰了。”
一旁年幼的沈越,听到马车里面阿烟的声音,神情微动,缓缓地抬起头来,看向马车方向。
可是马车里面没有任何动静,秋风吹起,车帘一角微微动荡,隐约间仿佛有暗香袭来,只是那人身影,却丝毫不曾见得。
他双唇蠕动了下,终于发出声响,声音却是天真而怯懦的:“叔叔,我好冷……也有些饿了……”
说着,他眨了眨好看的眸子,修长的睫毛微动,低下头,仿佛不好意思。
一时之间,沈从晖也有些尴尬,忙牵起自己侄子的手,心疼地道:“越儿,你先去马车上等着吧,马车上还有些水和干粮,让小厮伺候你吃了。”
沈越仿佛有些委屈,噘着嘴道:“叔叔,我不想吃那个了,太凉了,我吃得难受。”
说着这话,他还虚弱地咳了几分,单薄的小身板开始轻轻颤着。
一旁众人,包括太子殿下在内,都有些不忍心。
阿烟听着那咳声,竟仿佛不是装的,当下不免微微蹙眉。
她曾经为了调理沈越的身体费尽心思,也因为这个,才特意去为那位隐士名医去洗衣做饭伺候人家,以求的人家为沈越看病。因为这个,她对于身体调理极为精通,而对于沈越的身体,她是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的。
如今她乍一听来,便觉诧异,只因这一世沈越的病情仿佛比上一世来得更早一些。
记得当年她初嫁给沈从晖的时候,沈越的身子骨还好,是个能跳会跑的小孩儿。
当她这么想着的时候,旁边伺候着的绿绮听着外面动静,面上颇有些尴尬,很是过意不去地道:
“姑娘,既然那孩子这么可怜,咱们便让他上了马车,这里距离大相国寺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到时候让他们叔侄先在大相国寺安顿下来,也算是帮了人家。”
她是个嗓门大的,这话一出,顿时在场的众人都听到了。
可是阿烟此时不比寻常,她是感觉到了不对劲,上一世她没有去大相国寺,也没有路遇沈从晖和沈越。
也许命运已经悄悄地开始了转弯,发生了更改,这种情况下,她务必要小心谨慎,怎么也不能再和这对叔侄扯上干系。
便是狠心一些,又能如何,左右这对叔侄不至于因为她的一时狠心而冻死饿死在这里。
至于以后,那便是从此各看各的造化。
一时她不免想起父亲书房中的一副字画,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如今她顾烟不过是个想保住自己和家人一世安稳的弱女子罢了,此时此刻可顾不得前世这撒手而去以及忘恩负义之人。
于是她沉下了脸,冷冷地望着自己的丫鬟绿绮,淡道:“多嘴的丫头,这里哪里轮得着你来拿主意?难不成你是要本姑娘下车去,你在这里招待那两位贵客?”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呵呵,心爱的女人遇到了点尴尬,是时候萧英雄挺身而出化解危难了!!
ps:今天我忽然有个大型脑洞,其实孙悟空和如来佛才是一对cp啊!当年孙悟空钻入了手心里,暗示的不是手心,而是一个隐蔽地方。孙悟空撒了一泡尿,其实撒得不是尿,而是小蝌蚪。孙悟空这个无所不能的金箍棒,进入了手心里,再也钻不出来了,从此后就被套住了。
至于孙悟空为什么写下到此一游,其实是男人的处女情结在作祟!
看来我可以根据这个脑洞写一个:西游记中的黑暗耽美情结。22
☆、第23章 萧正峰出手
绿绮一听这话,顿时呆了。因她是家生子,又是陪着姑娘一起长大的,性子直爽,素来姑娘都是对她极为宠爱包容的。
正因为这个,才让她说话没有拘束起来。不曾想,如今竟然当着这么多人,就这么被下了面子。
她大眼睛中一时充满了泪花,两唇哆嗦着几乎说不成话:
“姑娘,姑娘,是奴婢错了,奴婢不该多嘴。”
说完这个,她噗通一声跪在那里了。
马车之外的人,都已经听到了声音,不免越发尴尬起来。
特别是马车之后的蓝庭,除了上次处置那王嬷嬷外,他是从未见过温柔和顺的姑娘发这么大的火气,况且这火气是对着自己的妹妹。
太子张口结舌,他是忽然觉得,如今马车中的顾烟,实在是和他往日认识的那个善良娇美的顾烟不太一样。
怎么人长大了,就变了呢?
沈从晖则是越发尴尬了,他回首望了眼自己的马车,勉强笑着道:“既如此,不敢让太子殿下和顾姑娘为难。”
就在此时,立在旁边一直保持沉默的萧正峰,忽而上前,沉声道:“太子殿下,萧某昔日在边关之时,因辎重车辆时有损坏,也曾旁观工匠修缮马车,时日一久,倒是略通一二,不若让萧某过去看看这马车?”
太子殿下正觉得尴尬无比的,其实他是有心拉拢这晋江侯府的,谁知道却被个顾烟弄成这样,而此时萧正峰的出言,恰好解了他的尴尬。
他忙笑道:“既如此,那就劳烦萧将军过去看看吧。”
因这萧正峰生得高大彪悍,就那么松柏一般立在马旁,实在是有别于太子身边的侍卫,是以沈家叔侄早已注意到了他的。
如今见提起,便忙上前见礼,这沈从晖也是个聪明的,当下便猜出:
“莫非是上衫岗大捷中以三千兵马击退北狄五万大军的萧正峰将军?”
上杉岗大捷,是此次大昭大胜北狄军的关键战役,在这一战中,只是一个校尉的萧正峰带领一个十八人的小队,偷袭了北狄军一个营,并斩杀北狄王子比烖。
因为此战,从此两军对垒局势就此扭转,大昭军心大振,其后更因战略得当,从此后犹如猛虎下山,就此将北狄打了一个落花流水。
太子当下听了便有些诧异,不由多看了萧正峰一眼,他是没想到这么一个四品将军,不过是因为一场胜仗,名声已经连在老家养病的沈从晖都听说了。
萧正峰听得这话只是随意一笑,朗声道:“正是在下,不曾想沈公子身在馮陽,竟能知天下事,实在是佩服。”
沈从晖笑望着萧正峰,言语间倒是有几分敬佩,当下颇有些歉疚地道;“萧将军本乃国之栋梁,如今为小可修缮车马,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
萧正峰倒是浑不在意的,当下稳步上前:“沈少爷不必在意,我等这就过去看看吧。”
一边说着,一边往那马车走过去。
沈从晖陪在一旁,而沈越呢,望着萧正峰,皱了下眉,又看看那马车,最后抿唇软声软气地道:“顾姑娘,太子殿下,越儿也过去先看看了。”
太子殿下忙应了,一时不免觉得这小孩子虽然不过十二岁,可是行事间却颇为得当。
马车之内,阿烟听着那沈越的话,越发觉得诡异。
萧正峰来到马车旁,撩起黑袍,半蹲在那里,弯腰仔细地查看那车轮,半响之后,终于抬头问那车夫:“车上可备有铁丝等物?”
那车夫听了,忙道:“铁丝倒是有的。”
说着,忙去取了来,恭敬地奉上了。
因沈越刚才咳嗽了,沈从晖已经让他上马车上歇息,自己站在这里陪着萧正峰,此时见萧正峰要铁丝,忙问道:“可否修得?”
萧正峰点头,又道:“取一把匕首来。”
沈从晖忙命人呈上匕首。
萧正峰接过那钢刀,只见倒是一把好刀,刀背极厚,刀锋锐利,便点头道:“试一试吧。”
于是沈从晖便见他将那钢丝缠在某处,又用钢刀的刀背轻轻别着某处,那钢丝便将那损坏之处缠绕,只是这钢刀到底不是什么好家什,难免有无法尽力之处。
沈从晖看了皱眉,道:“若是不行,只能在此等候了。”
说着间,沈从晖和沈越两个人跟随侍卫长一起来到太子近前,自报家门道拜见了。
太子听说这两位如此风流俊美的叔侄竟然是晋江侯府的二少爷和孙少爷,不免赞叹:
“自从贵府出了事后,晋江侯这些年越发闭门谢客,不喜外出,不曾想,如今竟有两位如此出众的儿孙,实在是可喜可贺。”
太子说的出了事,便是当年晋江侯府大少爷因贪恋水西桥畔勾栏院的女子,竟欲和对方私奔外出,谁知道逃出去的路上,经过一山,那一日雨大,山体下滑,这大少爷为了护着他那心爱女子,竟然就此丧命。
当晋江侯找到自己长子遗体的时候,早已经凉透了,也没人管,就那么挂在半截,死状凄惨。
这晋江侯一气之下,去追寻那个连累了自己儿子性命的烟花女子,谁知道这女子已经找到了她的姘头,竟是要把晋江侯大少爷抛到脑后了。
晋江侯当时便要这女子性命,这女子倒也是个命大的,被发现怀了身子,且其怀了身子的时候,正是和大少爷打得火热的时候。
因为这个,晋江侯便命人将这女子关押起来,命其休养身子产子,以图为自己长子留下一个血脉。
约莫过了八个多月,那女子产下了一男婴,经过侯府老人查看,确实和侯府大少爷幼时极为相似,于是这才起名为越,留在了侯府,也就是沈越了。
至于昔日那烟柳女子,从此后不知所踪,有人说是死了,也有的人说拿了晋江侯的银子就此和姘头离开了。
如今太子忽然说起这个事儿,十二岁的沈越没说话,只低着头。他本就是沈默寡言的孩子,如今更是不好说什么。
倒是沈从晖,闻言眸中黯然,一个叹息,淡道:“往事已矣,倒是让太子殿下见笑了。”
太子见此,也觉得自己提了不该提的,当下忙笑着打哈哈,又转移话题,问起道:“不知道二少爷为何将马车停留在此地?”
沈从晖恭敬地答道:“这马车行至此处,忽地便不走了,车夫并小厮们已经查看,却是车轱辘坏了的样子,一时倒是不方便修好的。”
太子听闻这话,便有些微诧异:“既如此,不如干脆你叔侄二人骑马而行,将这马车抛至路边?”
想来晋江侯府家大业大,也并不在乎一辆马车的。
这话说得沈从晖颇有些不自在,不过他只是释然一笑,笑着解释道:“殿下有所不知,我叔侄二人自小体弱,骑不得马的。”
太子越发诧异,看向这叔侄的身段,也就明了了,不曾想生得这般好看,竟是如此不中用,也怪不得要一直留在老家修养身体。
当下他略一沉吟,便道:“既如此,我手下有侍卫,倒是懂些车马修缮之道,便让他们帮着去看看吧?”
沈从晖闻言恭敬地道:“如此甚好。只是虽然小可已经派人前去城中侯府求援,可一时半刻,怕是这车马不会及时到来。此处天冷,我这侄子年幼体弱,如今正在病中。若是久搁于此,倒是怕被风吹了去。”
太子听闻,不由看向那沈越,却见那沈越低着头,咬着唇,略带童稚的小脸削瘦。
其实他已经十二岁了,一般这个年纪的男童,怕是已经有几分成人的模样了,可是他如今这么一看,竟还仿佛个孩子似的。
太子微叹,看向一旁阿烟乘坐的马车,便提议道:“既如此,左右也不是外人,沈家小公子如今又年幼,倒是可以和顾家小姐同乘一辆马车。”
坐在马车中的阿烟闻听此话,帘子也不曾掀开,只是矜持而轻淡地道:“虽则本朝经三位女帝之后,女子为官经商者比比皆是,早已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等陈腐滥调,可是我顾府与晋江侯府素来不熟,况且沈家小公子到底已经不小,若是同乘一辆马车,倒是让人说了闲话。太子殿下,请恕阿烟不能从命。”
说完这个,她便闭上双眸,连看都不想看外面那人。
其实沈从晖也就罢了,到底只是一年夫妻,再是笃厚的情义也随着那后来十年的孤苦和磨难而在脑中慢慢地消磨掉了,以至于如今她看着自己前世的夫君,不过是一个路人罢了。
可是沈越呢,从他十三岁开始,她便犹如母亲一般地照料着他的身体,供他吃喝读书,十年的相依为命,十年的呕心沥血,沈越几乎铭刻到了她的骨子里。
后来他的忘恩负义,不能说没恨,只是因为曾经有爱,那恨便浅淡许多。
如今重生一世,她便是下定了决心要远离这个孩子,可是看着那纤细病弱的身形,又怎么可能不心颤?于是如今也只能冷着心肠远离了。
左右这一世,她是再也不想和沈家有什么干系的。
马车之中,阿烟的这话一出,外面都俱是一愣。太子殿下是有些脸红,他是没想到自己的提议被阿烟就这么毫不客气地婉拒了,当着这么多人,他是有些下不了台。
沈从晖和这位顾府千金是素未谋面的,不过他也没想过,这位大家小姐竟然如此不近人情不讲情面,不过他到底修养良好,当下只是淡笑一声道:“既然顾家姑娘有些难处,那就不打扰了。”
一旁年幼的沈越,听到马车里面阿烟的声音,神情微动,缓缓地抬起头来,看向马车方向。
可是马车里面没有任何动静,秋风吹起,车帘一角微微动荡,隐约间仿佛有暗香袭来,只是那人身影,却丝毫不曾见得。
他双唇蠕动了下,终于发出声响,声音却是天真而怯懦的:“叔叔,我好冷……也有些饿了……”
说着,他眨了眨好看的眸子,修长的睫毛微动,低下头,仿佛不好意思。
一时之间,沈从晖也有些尴尬,忙牵起自己侄子的手,心疼地道:“越儿,你先去马车上等着吧,马车上还有些水和干粮,让小厮伺候你吃了。”
沈越仿佛有些委屈,噘着嘴道:“叔叔,我不想吃那个了,太凉了,我吃得难受。”
说着这话,他还虚弱地咳了几分,单薄的小身板开始轻轻颤着。
一旁众人,包括太子殿下在内,都有些不忍心。
阿烟听着那咳声,竟仿佛不是装的,当下不免微微蹙眉。
她曾经为了调理沈越的身体费尽心思,也因为这个,才特意去为那位隐士名医去洗衣做饭伺候人家,以求的人家为沈越看病。因为这个,她对于身体调理极为精通,而对于沈越的身体,她是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的。
如今她乍一听来,便觉诧异,只因这一世沈越的病情仿佛比上一世来得更早一些。
记得当年她初嫁给沈从晖的时候,沈越的身子骨还好,是个能跳会跑的小孩儿。
当她这么想着的时候,旁边伺候着的绿绮听着外面动静,面上颇有些尴尬,很是过意不去地道:
“姑娘,既然那孩子这么可怜,咱们便让他上了马车,这里距离大相国寺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到时候让他们叔侄先在大相国寺安顿下来,也算是帮了人家。”
她是个嗓门大的,这话一出,顿时在场的众人都听到了。
可是阿烟此时不比寻常,她是感觉到了不对劲,上一世她没有去大相国寺,也没有路遇沈从晖和沈越。
也许命运已经悄悄地开始了转弯,发生了更改,这种情况下,她务必要小心谨慎,怎么也不能再和这对叔侄扯上干系。
便是狠心一些,又能如何,左右这对叔侄不至于因为她的一时狠心而冻死饿死在这里。
至于以后,那便是从此各看各的造化。
一时她不免想起父亲书房中的一副字画,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如今她顾烟不过是个想保住自己和家人一世安稳的弱女子罢了,此时此刻可顾不得前世这撒手而去以及忘恩负义之人。
于是她沉下了脸,冷冷地望着自己的丫鬟绿绮,淡道:“多嘴的丫头,这里哪里轮得着你来拿主意?难不成你是要本姑娘下车去,你在这里招待那两位贵客?”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呵呵,心爱的女人遇到了点尴尬,是时候萧英雄挺身而出化解危难了!!
ps:今天我忽然有个大型脑洞,其实孙悟空和如来佛才是一对cp啊!当年孙悟空钻入了手心里,暗示的不是手心,而是一个隐蔽地方。孙悟空撒了一泡尿,其实撒得不是尿,而是小蝌蚪。孙悟空这个无所不能的金箍棒,进入了手心里,再也钻不出来了,从此后就被套住了。
至于孙悟空为什么写下到此一游,其实是男人的处女情结在作祟!
看来我可以根据这个脑洞写一个:西游记中的黑暗耽美情结。22
☆、第23章 萧正峰出手
绿绮一听这话,顿时呆了。因她是家生子,又是陪着姑娘一起长大的,性子直爽,素来姑娘都是对她极为宠爱包容的。
正因为这个,才让她说话没有拘束起来。不曾想,如今竟然当着这么多人,就这么被下了面子。
她大眼睛中一时充满了泪花,两唇哆嗦着几乎说不成话:
“姑娘,姑娘,是奴婢错了,奴婢不该多嘴。”
说完这个,她噗通一声跪在那里了。
马车之外的人,都已经听到了声音,不免越发尴尬起来。
特别是马车之后的蓝庭,除了上次处置那王嬷嬷外,他是从未见过温柔和顺的姑娘发这么大的火气,况且这火气是对着自己的妹妹。
太子张口结舌,他是忽然觉得,如今马车中的顾烟,实在是和他往日认识的那个善良娇美的顾烟不太一样。
怎么人长大了,就变了呢?
沈从晖则是越发尴尬了,他回首望了眼自己的马车,勉强笑着道:“既如此,不敢让太子殿下和顾姑娘为难。”
就在此时,立在旁边一直保持沉默的萧正峰,忽而上前,沉声道:“太子殿下,萧某昔日在边关之时,因辎重车辆时有损坏,也曾旁观工匠修缮马车,时日一久,倒是略通一二,不若让萧某过去看看这马车?”
太子殿下正觉得尴尬无比的,其实他是有心拉拢这晋江侯府的,谁知道却被个顾烟弄成这样,而此时萧正峰的出言,恰好解了他的尴尬。
他忙笑道:“既如此,那就劳烦萧将军过去看看吧。”
因这萧正峰生得高大彪悍,就那么松柏一般立在马旁,实在是有别于太子身边的侍卫,是以沈家叔侄早已注意到了他的。
如今见提起,便忙上前见礼,这沈从晖也是个聪明的,当下便猜出:
“莫非是上衫岗大捷中以三千兵马击退北狄五万大军的萧正峰将军?”
上杉岗大捷,是此次大昭大胜北狄军的关键战役,在这一战中,只是一个校尉的萧正峰带领一个十八人的小队,偷袭了北狄军一个营,并斩杀北狄王子比烖。
因为此战,从此两军对垒局势就此扭转,大昭军心大振,其后更因战略得当,从此后犹如猛虎下山,就此将北狄打了一个落花流水。
太子当下听了便有些诧异,不由多看了萧正峰一眼,他是没想到这么一个四品将军,不过是因为一场胜仗,名声已经连在老家养病的沈从晖都听说了。
萧正峰听得这话只是随意一笑,朗声道:“正是在下,不曾想沈公子身在馮陽,竟能知天下事,实在是佩服。”
沈从晖笑望着萧正峰,言语间倒是有几分敬佩,当下颇有些歉疚地道;“萧将军本乃国之栋梁,如今为小可修缮车马,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
萧正峰倒是浑不在意的,当下稳步上前:“沈少爷不必在意,我等这就过去看看吧。”
一边说着,一边往那马车走过去。
沈从晖陪在一旁,而沈越呢,望着萧正峰,皱了下眉,又看看那马车,最后抿唇软声软气地道:“顾姑娘,太子殿下,越儿也过去先看看了。”
太子殿下忙应了,一时不免觉得这小孩子虽然不过十二岁,可是行事间却颇为得当。
马车之内,阿烟听着那沈越的话,越发觉得诡异。
萧正峰来到马车旁,撩起黑袍,半蹲在那里,弯腰仔细地查看那车轮,半响之后,终于抬头问那车夫:“车上可备有铁丝等物?”
那车夫听了,忙道:“铁丝倒是有的。”
说着,忙去取了来,恭敬地奉上了。
因沈越刚才咳嗽了,沈从晖已经让他上马车上歇息,自己站在这里陪着萧正峰,此时见萧正峰要铁丝,忙问道:“可否修得?”
萧正峰点头,又道:“取一把匕首来。”
沈从晖忙命人呈上匕首。
萧正峰接过那钢刀,只见倒是一把好刀,刀背极厚,刀锋锐利,便点头道:“试一试吧。”
于是沈从晖便见他将那钢丝缠在某处,又用钢刀的刀背轻轻别着某处,那钢丝便将那损坏之处缠绕,只是这钢刀到底不是什么好家什,难免有无法尽力之处。
沈从晖看了皱眉,道:“若是不行,只能在此等候了。”